大家好:想請教一下
本人地特三等合格,被分發至某校當幹事,實務訓練結束,目前在試用期中,
直屬組長成天不做事只顧著抱校長跟秘書大腿,嚴重拖延我的進度(因為文件
都需要他核章),出了事就說是我的問題,然後他對份內工作不懂也不願學習,
我去問別人他就一哭二鬧三上吊,到處去說我不尊重他看不起他有的沒的,
主任跟校長也任由他.
還有一大堆鳥事不想再提,只是想請教大家,目前我仍在試用期中,
光憑這位組長打的分數就可以讓我不合格嗎?
還是要有具體事證證明我不適任才可以?
其實對這個工作環境很失望,而且我自認工作認真的程度絕對高過這位組長100倍
如果因為這種人丟掉工作真的是......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