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職 稱:組員
官等職等:委任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 系:一般行政
工作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工作項目:一、伯公照護站業務。
二、防災業務。
三、健康防疫。
四、出納業務(含勞健保、勞退業務)。
五、好客臺中雙月刊出版。
六、協辦政風及全民國防教育。
七、兩性平權業務。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上面的機關工作項目,不知道各位先進覺得如何?
會不會過於繁重?需要常常加班?
又或者會不會難以同時兼顧?
還請各位先進不吝賜教。
若在公職板上回應有不便之處,也可用站內信賜教。感謝!
p.s.本請益文不會自刪,俾可留供後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