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8-06-14 20:33:19※ 引述《op111925 (胖子)》之銘言:
: 各位測量製圖類科的先進大家好~
: 本肥大約5年前有在桃園市某地所測量課任職過,
: 印象中當時鑑界案件結案時, 檢查員跟課長都要蓋章,
: 所以他們在檢查案件時都會看現況測的夠不夠、套圖有沒有問題之類的。
: 但到了新北市之後發現, 鑑界案件每一個核章欄竟然全都是蓋承辦員的章,
: 也就是説假如發生測量錯誤需損害賠償,
: 即使主任及課長壓縮承辦員作業時間導致複丈錯誤也不會有任何責任的意思。
: 因此想請教各位測量界大大,
: 鑑界案件由承辦員代為決行這件事是甚麼時候開始的呢?
: 還是其實這只是新北特有的做法?
聽原PO在唬爛,麥嘎郎騙
先把文件拍照上傳,本肥才相信
機關決行只能是單位主管
這在公文程式條例就有規定了
分層負責表也要送上級機關核准,不是自己隨便訂就可
又是一個沒事愛幻想的
如果原PO所言不假,那些文件根本無效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8-06-14 20:38:00這個有待過新北地所的測量員都知道是真的啦~
作者:
NT49 (建議售價49元)
2018-06-14 20:39:00有些業務就是承辦自己決行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8-06-14 20:42:00另外《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組織規程》第12條規定, 地所的分層負責明細表分為乙、丙表, 只要地政局核定即可
作者:
NT49 (建議售價49元)
2018-06-14 20:44:00抱歉阿 承辦代為決行
作者:
pk0943 (.)
2018-06-14 20:48:00調解業務很多也是承辦人決行。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8-06-14 20:49:00能定出鑑界承辦代為決行這種荒唐的規定, 新北地政局超強
作者:
pk0943 (.)
2018-06-14 20:49:00承辦人代為決行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8-06-14 21:13:00新北地政局就是有這種化不可能為可能的魔力囉
作者: demonal (dem) 2018-06-14 21:15:00
抱歉,最近同事剛鑑界完,的確是承辦決行....
作者:
ajang (A彰)
2018-06-14 21:18:00果然沒待過新北不能說你幹過測量員,連說真話都沒人相信,眼前那些蓋代為決行的案件一定都是紙糊的。
作者:
pk0943 (.)
2018-06-14 21:24:00原po說他要看到圖才相信。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8-06-14 21:31:00如果有上新聞的話我很樂意提供案件照片供參
作者:
Blue8 (藍8)
2018-06-14 21:38:00公務界哪有什麼不可能,只要敢什麼都有可能
作者: Alphaz (@@) 2018-06-14 22:01:00
政務官跟民代說的話可以無視法律 底下的人還要替上面解套
作者:
tcod (圈)
2018-06-14 22:12:00害我還跑去看公文程式條例 那來的只有主管能決行
作者:
IUOIUOIUO (↙~☆煞氣a唉嗚3★~↗)
2018-06-15 08:10:00多出去走走= =
作者:
Pojin (oPTTo阿尼)
2018-06-15 11:45:00所以我說那個公文程式條例的規定呢?
沒有規定承辦不能決行,這個看公文性質。有些很單純,承辦決沒啥不妥,有些事情還是要經驗、審核,不然要階層體制幹嘛,重要的事情自己要上面決行。
作者: joyokolee (little star) 2018-06-19 11:37:00
新北測量員鑑界代為決行已經行之有年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