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版上的各位,
我之前是初等考試已經到委任三職等本俸2,
結果106年普考上榜(權理委四),
107年初去新北市主計處所屬機關任職
107年3月訓練期滿,
也有花500多買普通考試及格證書。
最近人事告知我2個選擇
1)用考試及格的證書去請銓敘部發派令(?),送審,
這樣就要在(原機關及新北市)綁3年。
2)或用原先新北市主計處有發給我派令,
視同調任之類的,這樣就可以不受3年的限制
想請教的是
如果我選2的話,那是不是代表我去別機關面試,
只能拿初等考試及格的資格,
因為我普考的沒送審銓敘。即使有拿到及格的證書。
另外想請問1跟2有那個選項比較好?
謝謝~~
作者: happyiness (   N  ) 2018-07-19 23:28:00
選項2,還是可以以普考及格投履歷如你原本就無限制轉調情事,選項2,視同調任,可不受3年綁約限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19 23:43:00樓上,你的公務員履歷表,沒有普考那張證書的使用紀錄換言之,你投這履歷,還得費一番功夫跟人家解釋為何不用別人聽到,可能就直接刷掉了....還不如先用,之後要走,就用初等考試的身分
作者: happyiness (   N  ) 2018-07-19 23:45:00
使用紀錄?看不懂什麼意思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19 23:46:00只是麻煩的是要做提敘,不能比敘,可是若到可以升P04那通常也差不多綁滿了使用紀錄就是...你的公務員履歷表 dump出來時沒有登記過這一張普考證書的紀錄,換言之,從未用過當人事承辦拿到一本沒有記載普考證書使用紀錄的履歷表然後卻又附上一張普考及格證書.....你當事人要不要對人事說明?
作者: happyiness (   N  ) 2018-07-19 23:53:00
履歷表可以自寫,也可以在ecpa系統產製。雖非以普考資格重新送銓敘部審定,但人事單位還是會在人事系統登錄普考及格證書資料,所以我不太了解 所謂使用紀錄是指什麼?
要看你投的機關 如果是新北市所屬 用普考及格資格不影響限制轉調 那就用普考 要參加新北市以外的機關只能用初等考試資格 通常機關在外補會要求職者附履歷表及歷屆銓審函(有些要求最新銓審函) 無論是歷屆或最新 你最後一筆銓審函都會註明普考及格先予派代或合格實授/准予權理 並備註限制轉調期間 人事不太可能看不到如果你只附初等考試派令、銓審函 你根本無法解釋你如何調到新北市主計處 因為調主計那張派令是註明事由
作者:
NITERRO (Niterro.K)
2018-07-20 07:24:00沒問題當然是選2,又被綁住的感覺不是很好。
作者:
brag (自誇)
2018-07-20 17:53:00用膝蓋想就知要選1 選項2我猜是你去盧人事人員人家拋的選項
to樓上,我沒那麼無聊去盧人事主任而且我內文也寫是人事告知,你有看到嗎??
作者:
brag (自誇)
2018-07-20 18:01:00你的選項2怪怪的?有普考及格證書,卻不送審銓敘?考健康的?那花500買普考及格證書放在家裡自爽的?好奇怪的邏輯還好我不是那位人事人員
作者:
NITERRO (Niterro.K)
2018-07-20 18:13:00所以在前次分發綁約期滿的狀況下,再考上後分發同官等職位,視同商調嗎,也就是分發後不受轉調限制,還是只要重新考試分發都要重綁?
我6月才收到及格證書,我那知道人事處的沒幫我送審,7月跟我講有2的選項,可以不用綁3年,因為我也覺得怪怪的,所以才po文請教意見
可能也是有送之類的,因為好像有跟銓敘部討論這種情況,其實我也不太清楚,不過仔細想想,應該選1還是正解,反正在現在的機關先學專業的部分,充實好自己。謝謝各位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