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小弟去年底初任公務人員,承辦的業務中,民眾會來辦公室辦理該業務,
會收取一件100~1千出頭左右的規費,而該業務只需要文書作業,同仁都會做,而且因
為大家會不時出差,所以收據是放在一個公用抽屜中,只要有民眾來辦,大家就直接從抽
拿收據去寫,然後把錢跟存根放我桌上,等下個月月初我再報帳,但這次清點我發現月中
的收據少了一張,是整張不翼而飛的情況,核對該遺失收據的前後張以及那段時間的業務
報表也都吻合,唯獨那張不知道被誰拿去用,開多少錢,開給誰都不知道......今天跟會
計回報情況,會計說一定要找出來,但小弟我翻箱倒櫃實在找不到,旁邊的人事也說以前
有公所承辦人員暗槓收據被記過,
據人事說明年縣府來查核才會發現收據短少,他說如果真的找不到就要先上簽敘明原因,
請問有大大也不幸寫過這種簽嗎? 還是有其他更好的處理辦法? 小弟是不是該捲鋪蓋走路
了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