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都有電話詢問案子進度,但是他都說ok.但依照我推算交貨期肯定逾期,那麼我需要
做些什麼前置作業嗎?例如發函之類的,麻煩指導我一下,謝謝
作者:
aguey (aguey)
2018-09-11 04:37:00逾期違約扣罰款,發公文依行政程序法作送達,才有合法依據!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9-11 05:37:00有簽合約有蓋章足以證明對方清楚履約期限的話,不需要特別在逾期前提醒。會需要提醒都是怕對方耍賴說不知道履約期限已過
作者:
zirconium (zirconium)
2018-09-11 06:07:00道義上跟他說一下,發函或其他形式都可。逾期依契約處罰絕不手軟
作者:
jjer (CCC~)
2018-09-11 07:42:00函提醒一下比較好,至少事後有力人士來的時候不會指責你為什麼沒有監督進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1 08:43:00有提醒總比沒提醒好
作者:
asd35756 (Johnson)
2018-09-11 16:50:00當然發
作者: jackdawliu (CucKoo) 2018-09-11 18:14:00
還沒違規發幹嘛
作者:
BPM88 (BPM)
2018-09-11 19:30:00寫個會議(勘)紀錄就可以吧。
我每個案子都會發,承辦本來就有管理履約進度的責任,公文則是雖消極但最能表現有在盡責的方法,當然也可以像“公務員”一樣,履約都是廠商的事,跟“公務員”無關以前聽前輩講,遇過廠商逾期多天,查核的人卻是先罵承辦為什麼都沒督促追蹤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1 22:59:00監督就是很抽象,你有沒有做,做了什麼.,就這樣...你要等人家命令?等對方發函? 誰要命令你去做? 拜託~~~發個番薯定型稿,都比你睡著等逾期都贏....
作者: lastversion (限量發行) 2018-09-11 23:10:00
社會打滾嘴巴講的聽聽即可,發函才是「作為」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8-09-11 23:13:00廠商一定知道拉,發函主要是讓你的上面全部知道這件事
還有個好處啦,讓老闆收到文後會去罵他的現場人員但如果原因在老闆本身,那也沒轍,對我來說發函就是「我已經提醒你了,後面就是公事公辦了」剛想到,如果工程委外監造,施工廠商逾期,我們不也會定監造為什麼不督促進度,所以是同樣的道理
作者: josephgau 2018-09-16 10:48:00
知會一下也好 避免被人嘴 消極怠惰不夠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