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學校人事准假權超大?

作者: AHELF (工作 QQ)   2018-09-30 17:23:30
※ 引述《hc22 (提拉米蘇)》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學校人事准假權超大?
: 時間: Sun Sep 30 15:49:10 2018
:
: 小民因公受傷腳趾骨折
: 工作內容是公家國中 上課須一直走動指導勞作的藝能科 同時當導師三不五時要巡視
: 醫師表明要"一兩個月"才會好
: 我拿醫師建議"行動不便宜.休養一個月"的診斷書請假
給您幾個公立醫院醫師開過的
1.住院後3天 宜"在家"或有人照顧處休養14日 <
作者: ihakkanet (健人就是腳勤)   2018-09-30 19:13:00
我這役男割包皮,診斷書寫宜休養一個月,就有一個月的假了,怕被投訴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8-09-30 19:27:00
對呀,機關學校唯一有做事的主力替代役割包皮都可以放一個月了,何況是只負責教學生的老師呢?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8-10-01 01:29:00
這篇也沒,原po 可以回去請醫生寫詳細點,這篇也是正解醫生若明確建議在家休養,應該沒人會擋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8-10-01 07:10:00
怎麼會拿學生腳趾受傷請假一個月來類比?這個老師是因公腳趾受傷,因公耶推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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