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假如為了辦活動
需要於假日時間出差到上班地點以外縣市辦理
目前有幾種說法
1.以小弟認知
假日出差已支領差旅費(含住宿費雜費交通費等)不得另支加班費
然後假日出差可以補休
2.但目前有同仁說可以選不補休
而是改成領加班費
但這就就變成領差旅費+加班費了@@?
3.還是說如果申請出差但不支領差旅費
就能夠領加班費呢?_?
4.或是申請出差 只支領交通費住宿費不拿雜費
就能領加班費?_?
5.依1來支領
但辦活動超過8小時部分經主管同意可算加班(不含路程那些),就能領加班費?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惑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