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覺的公務人員在每次選舉都被硬性規定要當選務人員導致無法投票是很弔詭的事
這樣被影響投票權的公務人員多嗎?只能說超多。
畢竟大部分剛考上公務人員的新人都是分發在北部為主,幾乎都是北漂公務員
能調回家鄉的也屬少數,然後又規定一定要當選務人員,根本就犧牲了回家鄉投票權利。
即便是在家鄉工作的公務員,實際上也常常因為選務工作過忙而無法離開投開票站
像是這次選舉,因為中選會出包,搞到選務人員根本不可能抽空離開投開票所,回到自己
戶籍地開票所投票。
就現在的技術而言,要驗證公務人員身分,並且事先將名冊移至工作地根本不是難事。
一邊刻意忽略這個問題
一邊又強制規定公務人員必須補足法定選務人員人數
這樣根本違法憲法規定 人民都有投票的權利阿
為什麼之前都沒人提出啊?
是公務人員都不太在乎投票權嗎?
還是公務人員權利被侵犯的時候通常也懶得爭取?
是不是公務員總是懶得說話,覺得事不甘己,才會被政客一直拿來消費和踐踏?
是不是該發起一個連屬,讓選(公)務人員有在開票所投下自己神聖一票的權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