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在下今年錄取執行員,
在選填志願方面想請教一下各分署的狀況。
因為需要寫論文
(考量經濟因素無法申請延後受訓),
所以需求是
希望不會「太頻繁加班」,
(月底跟年底加班不可避免,但希望平常下班還有時間可以寫論文)。
本身是南部人,回鄉也是選項之一,但又考慮如果要寫論文,學校在北部,留在北部寫論
文比較方便,這也是猶豫的考量點之一。
目前的志願排序大概是:
1.高雄分署(4人)
2.台北分署(4人)
3.士林分署(1人)
4.新北分署(7人)
5.台中分署(6人)
6.嘉義分署(1人)
7.宜蘭分署(1人)
8.花蓮分署(1人)
之前看執行署的年度案件量統計,高雄分署案件也是很多,所以想請問:
1.高雄分署工作狀況,會不會很常加班?本地人可以申請宿舍嗎?(家裡太小住不下)
2.士林分署看起來編制較小,請問是否也會很常加班?
因為沒有認識署內的人不方便詢問,
在此徵求各位先進的意見,
若不方便留言也請不吝寄站內信聯絡,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