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今年有幸考取法警 但是填志願時有些疑惑想請問大家一些意見
其實小弟當初考法警的目的是要當律師的練筆
然後昨天放榜之後也成功上岸了
目前法警排名大概是20初名
今年非北三院加桃園的名額只有14個
但是14個裡面還有外島3個 不過目前不太傾向去外島
算一算可能會落在北三院或桃園
想請問台北三間的順序應該怎麼填比較好呢
目前考量的點有我研究所還在學中 還是有完成學業的打算 目前只差論文了 google一下
發現北院好像離國圖滿近的 可能找資料很方便
原本的考量還有律師沒上的準備啦 不過昨天放榜之後就沒這個隱憂了
再來我目前做法警的想法可能就是銜接律訓 做到律訓前辭職 可是又會面臨執業要迴避的
問題 請問有這方面經驗的前輩覺得 為了法警的6個月 之後要放棄台北3年的工作機會 這
樣算值得嗎
我是中部人 都在南部完成大學研究所學業 所以我覺得留在中南部執業也很ok 只是怕我
有沒有忽略的點
另外我有請問一個士林的朋友
他說事務量台北比較少 但是台北好像的位子可能要跟人共用
請問大家士林跟台北大家會選怎麼選呢
謝謝各位前輩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