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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886688 (cat886688)
2019-01-04 08:55:25請同事用「擦擦筆」代簽到 員警被移送法辦
2019-01-03 12:58聯合報 記者卜敏正╱即時報導
https://i.imgur.com/Yg3Mrsg.jpg
部分員警出入勤忘記簽名,或因行程不順路、處理突發事務,會請同仁拿擦擦筆代簽「佔
位」,避免被查勤員查獲。記者卜敏正/攝影
嘉義縣警局日前查獲部分員警便宜行事,上下班勤務簽到,若無法即時到達派出所,疑請
同事先用「擦擦筆」代簽名,避免被督察發現遲到或未簽到,待到達派出所後再將「擦擦
筆跡」擦除,重新簽上自己名字。縣警局督察發現後,還將某員警依偽造文書罪嫌「妨害
公務員差勤管理紀律」移送法辦,並要求員警禁止使用擦擦筆簽到出入勤。
嘉義縣警局督察長翁偉仁表示,縣警局去年8月間發現某員警用擦擦筆簽到,塗改出入勤
時間,經移送法辦後雖不起訴處分,但縣警局立即調查轄區各分局、派出所,使用擦擦筆
狀況,發現部分派駐山區同仁,的確有拿擦擦筆代簽行為,除要求檢討改進,也處分相關
主管。
他說,部分山區派出所同仁休假返回平地住家,隔日若有分局訓練勤務,依規定必須先進
派出所簽到上班,再到分局報到受訓,但山區往返路程遙遠,同仁會請當班同仁先代簽,
直接到訓練基地受訓。經調查確認,同仁都有依規定報到受訓,但代簽行為不對,現已請
同仁改到訓練地簽到,並由值勤教官、查勤員管考。
資深員警表示,過去的確有部分員警出入勤忘記簽名,或因為行程不順路、處理突發事務
,請同仁拿擦擦筆代簽「佔位」,避免被查勤員查獲,因為擦擦筆擦完還有痕跡,也有同
仁用打火機火烤,讓筆跡完全消失再簽名。
他說,去年下半年警局已嚴格要求不得使用擦擦筆,現在嘉義縣多數派出所擦擦筆「大概
都消失了吧!」但外縣市是否還有這行為,就不得而知。
https://i.imgur.com/MLPEyFN.jpg
擦擦筆具寫下可擦去特性,但擦完還有些許痕跡。記者卜敏正/攝影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572039
現在上下班,都是用指紋或臉孔辨識系統,怎麼還在用簽到簿?內政部警政署的設計太落
後了吧?!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19-01-04 16:05:00
塗改 入勤時間被抓包還獲不起訴?所以算是法官認證過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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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der (SurPlus)
2019-01-04 20:18:00警察違停沒事兒, 這種也沒事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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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19-01-04 20:35:00???? 明明是原單位簽到制度 顯不合理,沒有人吐槽這??怎不想想,為何地檢署後來根本不起訴???舉個例:派出所在新店烏來山區,人家住在大安區然後禮拜一要在大安區某訓練點報到結果簽到制度是 先回去派出所,然後再來受訓地點然後8點在派出所出現,9點在大安訓練點出現8點出現簽到,9點在訓練點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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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z938 (阿祥)
2019-01-05 15:16:00推m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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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pw (橙黃橘綠秋心不已)
2019-01-05 20:18:00刷卡機壞掉或是人事來不及建檔還是會用簽到簿紙本證明,又不是有刷卡機就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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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lexam (做一行怨一行)
2019-01-06 01:33:00直接受訓地點簽到才對吧,原規定挖洞給人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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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19-01-06 03:13:00大概因為cost down ,不給報出差,不出差就是一般上下班把整嘉義縣看作一個大單位,你從A大樓到B大樓這樣
作者:
waa006 (賣問阮A名)
2019-01-06 06:01:00檢舉的人真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