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你們是研究了工會法後發現以產業工會的方式比較容易實行
有參考過目前工會界與公務員最有關的幾個組織運作了嗎?
消防員權益促進會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台灣法警工作權益促進會等
當這些特別權力關係者想盡辦法維護他們的勞動權益時
有站出來一起支持嗎?
今天工會運動雖然最直接的是維護自己的權益
但更期許的是全國全體勞動者的改變
當臺鐵產工在反24小時可作為一日的函釋時
發現我們不孤單 富士全錄 台大醫院...
許許多多了勞工們也是被同一個函釋給荼毒
這些組織在喊勞動人權時 公務員不能置身事外
法院的基層人員 市政府的基層人員
你們也會想跟勞工一樣至少加班費可以領到46
加班比較累應該要有薪資加成計算
站出來吧!!! 沒有人是局外人
目標 申請釋憲
公務員也是勞工 為何不能組織工會
產業工會只是一個守法的暫時選擇
要成立就是要真正的公務人員工會
工會法有太多不合理的規定
企業工會 產業工會 根本不是公務員的選項
職業工會卻有地域性的限制
要改變的是整個工會法
公務員不能組工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