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pnis (*0*)
2019-03-05 20:41:11各位前輩好
我現職為一般行政,已取得教育行政專長認定,
查 教育行政與文化行政 屬同職組應可相互轉調,
但我只是取得專長認定,而非現職教育行政,也未占過教育行政缺,
這樣還是可以應徵文化行政之職缺嗎?
另依新修正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109.1.16施行)
代表未來綜合行政(如一般行政...),可以自由調任文教行政、新聞傳播的意思嗎?
這些以前只能單向調任,新修法似乎放寛很多?
自己看法條一知半解,再請人事高手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