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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8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機關之結果詳如附件;另本總處
於108年3月27日將分配結果通知函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以電腦列印封裝
服務雙掛號郵簡處理,預計108年4月1日起陸續寄達,請錄取人員耐心等候。
二、正額錄取人員請依所分配機關洽詢報到等相關事宜,有關報到時間部分,說明如下:
(一)分配現有擬任職務接受實務訓練者(現缺),應於通知函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向用
人機關(構)學校報到,並以實際報到之日為訓練開始日期。錄取人員得先行報到接受訓
練,嗣後再行繳交分配結果通知函。
※註:錄取人員所分配擬任職務用人時段為現缺者,如於108年3月底前報到,且於108年7
月30日前完成實務訓練取得考試及格資格者,108年將得辦理另予考績,爰錄取人員可與
用人機關(構)學校先行聯繫,並協調報到日期。
(二)分配預估出缺之擬任職務接受實務訓練者(預估缺;即用人時段為108年4月至8月
、108年9月至12月或109年1月至3月),則由用人機關(構)學校於擬任職務出缺後,再
行通知錄取人員於指定期限內前往報到接受訓練。
(三)如有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擬申請延期報到者,應於通知函送達之次日起5日
內向用人機關(構)學校提出,用人機關(構)學校應於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函復結果
。經用人機關(構)學校准予延期報到者,得於准予延期通知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報到,但
經否准延期報到者,應於否准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報到。
※註:前開所稱「不可抗力」事由,依最高行政法院88年度判字第72號判決及法務部88年
2月12日法律字第002079號函略以,所謂不可抗力,係指外界力量,如地震、天災等,非
人力所能抵抗者;如權利人突然罹患重病或車禍受傷等個人因素,亦包括在內。
三、另本項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預訂於108年4月24日於本總處網站公告相關訊息
,並於同日寄發書面通知。
108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分配結果 https://tinyurl.com/y6pujz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