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綁約即將屆滿,目前準備辦理商調
本為技術職系(土木類)
就我所知想要轉為一般行政類流程應該是
先要去經建行政再轉一般行政
可是現在有問到一個單位開的缺是一般行政
對方說可以直接讓我過去,也就是
土木類直接變成一般行政(沒有經過經建行政)
這樣不就不符職組職系內的相關規訂?
是對方沒有弄清楚誤會什麼?
還是真的可以這樣過去,只要對方願意收即可?
有請專業回答 感激不盡。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08 21:58:00藏缺機關裡面有人經建蹲夠了,可以換一般,換過去就有經建了上面這兩種都有可能反正你去也是要辦土木啦,不然給你轉要幹嗎??? ^_^只是齁,經建辦土木不知道有沒有那些加給/獎金....呵呵~~各取所需 各取所需
作者:
mygod15 (小雨一直下)
2019-04-08 22:17:00覺得這個缺很有問題,因為竟然會告知你這件事,這應該要藏起來的。另外土木就是得蹲經建,除非有修學分跳一般,不然就像m大說的,先佔到經建再換一般
走外補不太可能一般是一般的缺 而且要經甄審會你的外補案過的一般行政 送審可以變經建行政?這樣不符陞遷法規定 銓過了你分享一下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9-04-08 22:25:00不行,一定要喬出經建空位才可以。可能調整原本空缺的職系或是本來還有藏另一個經建缺,開候補給你,總之過去一定是經建否則銓不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08 22:26:00環環相扣,總之,一定最後會弄經建給你跳火坑啦,結案...
一般行政的候補那去經建用?可是瑞凡他任用資格初審就不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08 22:27:00只要確定你要來的話
作者: caffeecity (caffeecity) 2019-04-08 22:31:00
我就是有上述各位的疑問 覺得這樣應該銓不過才來討教
而且候補陞遷法也有規定要件要相同職務之類(手邊沒書)經建一般差那麼多 除非對方隻手遮天從甄審、發派都給你寫經建行政(但其實是一般行政) 不然去送審銓敘部集體眼殘才會讓你銓過吧…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9-04-08 22:41:00只有說列等相同性質相近吧,沒有寫死職系相同,雖然我覺得沒有人事敢賭這把,修招標文件重標比較可能
我的印象是樓上講如此只是沒翻書沒講的很準確 但光就性質相近這件事…我想這不是很明顯嗎?
作者:
justinXD (Justin)
2019-04-08 23:34:00某m不要每次都以管窺天 經建一堆不用辦採購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09 01:15:00樓上,不辦採購,那為原PO "量身訂做"原因為何?想過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09 13:41:00那,大家認為呢? 從客觀角度來看機關態度為何如此積極呢?你們來來假設假設嘛~~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4-10 23:58:00缺人蓋章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