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活動中心的事...可是這次是民政課的活動中心...非本所...
昨天有人來借活動中心...可是他不想繳租用費...
聽我同事說他去找了同市別區的小學出面借...
是市政府所屬機關沒錯...但是這是屬於私人請託並非因公務...
如果該校拿不出送府核定的活動計畫或其他足資證明因公務舉辦..
(我這邊也會有學校來借..名目都是辦畢業典禮..這就算因公務...)
很抱歉也是要收租用費和保證金還有冷氣費..
但是呢那一間三樓的冷氣還沒驗收...所以不能用..
因為一二樓那一天都有人使用了..所以他只能借三樓的而已.
他竟然跟我同事說如果一二樓結束之後他就要下去用...
他都敢這樣說了...那三樓的冷氣會不會偷偷用..
總不可能把他的冷氣卡沒收或歸零吧>>??
如果他跑去一二樓使用可以告他入侵民宅嗎??
如果這種人不即時遏止的話以後就會吃定我們了...
如果是我的話我直接就說不借了...管他去找學校還是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