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家父的健保費是掛在我身上,因此每月我的薪資都是扣我和父親各700多(總計140
0多);但父親本身尚具有中低收入的資格,這部分我是不是能請出父親的中低收證明後
,再請人事來做我父親往後健保費的抵扣?
因為是父親近期才告知我,所以有點疑慮,倘上述情形可以依規辦理往後扣繳,那先前我
多繳的部分,是否能再追回?
在跟人事洽詢前,想先跟板上的前輩們請益,煩請不吝指導小弟正確的作法,或是有什麼
我遺漏的問題也希望能提點我。
非常謝謝協助,亦歡迎私信告知正確辦理流程或程序及應備文件。(因手機排版,如造成
閱讀困難,在此先道歉),在此再說聲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