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目前預計本週六至旅宿業消費,下週一下午休假半日。
經詢問機關人事,表示一定要本週五下半日或下週一上半日休假,才符合國旅卡連續之規
定。
但我研讀了一下目前最新版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107年11月版):
Q.02.07: 休假期間及其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假日前後一日休假半日視同連續),於旅
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或交通運輸業刷卡消費者,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特
約商店刷卡之消費,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是自行運用額度?
A:依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第 1 款第 7 目規定,休假期間及其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假
日前後一日休假半日視同連續),於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或交通運輸業刷卡消費
者,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得按其行業別核實
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
我的理解是依現行規定,下週一下午請半日休假是有符合規定的,但人事堅持他對,有人
我的理解是依現行規定,下週一下午請半日休假是有符合規定的,但人事堅持他對,有人
我的理解是依現行規定,下週一下午請半日休假是有符合規定的,但人事堅持他對,有人
我的理解是依現行規定,下週一下午請半日休假是有符合規定的,但人事堅持他對,有人
遇過類似狀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