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未達公告金額的採購

作者: cake73 (人)   2019-09-10 20:17:37
(以下內容均為編造)
前提:已有屬意的律師、希望依法完備採購程序、長官一直催
採購金額:85萬元
採購標的:委託法律諮詢及代為訴訟服務
採購策略:
1、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第2條第1項第3款,公開徵求
三家以上廠商提供書面企畫書及報價,並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2、擇符合需要者之方式:組成「評審小組」評定符合需要者。
作業程序:
1、擬定招標文件、評審規定及契約文件,上簽時註明若未達三家改採
限制性招標。
2、簽准後上網公告徵求廠商企劃書。→等標期取5天
3、公告期間,簽擬組成「評審小組」並請首長勾選評審委員。
4、委員確定後聯繫開會時間。
5、開標:審查廠商資格,並通知符合資格者參加評審小組會議。
6、召開評審小組會議,由擇定符合需要之廠商。
7、通知廠商進行議價,但在議價前依廠商報價簽核底價。
8、議價,決標。
9、辦理簽約。
想請益版上前輩:
1、「評審小組」這個名稱,是依據「最有利標作業手冊」,一般
實務上也是使用這個名稱嗎?
2、 「評審小組」的參考名單,全部列機關內部相關熟悉採購法及
業務單位人員、無外聘委員,是否適宜?
3、「擇定符合需要者」的方式,除了組成「評審小組」,不知實
務上還有甚麼方式?若單純議價或比價,變數很大。
作者: railman (大魯蛇)   2019-09-10 20:46:00
已有屬意的話 直接簽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 簽機關首長同意 直接找來議價 會不會最快?
作者: asd255255 (錦)   2019-09-10 21:44:00
上課時講師都一直鼓吹用樓上說的那款,但我們機關還沒人敢用?有沒有人可以分享一下?
作者: sways05 (hi hi)   2019-09-10 23:56:00
有用過,首長也有核,只是採購理由很難寫,需要很特殊的狀況或者是首長下的條子金額也不能太高 20萬以內的比較有機會
作者: pk0943 (.)   2019-09-11 00:06:00
不懂為什麼請律師訴訟要花85萬?
作者: pihan (丞相 起風了)   2019-09-11 01:43:00
因為見律師就是要花錢
作者: OolightoO (極光)   2019-09-11 06:02:00
建議採中未辦法2-1-2,較有效率,亦符合法規。引述該辦法於107年之修法理由供參:為增進採購效率,各界偶有調高小額採購金額之建議,由於涉及公告金額是否調高小額採購金額之效果一致。另本辦法第二條第二項刪除上級機關應加強查核監督之規定,回歸由上級機關視個案情形監督,以符合政府法規鬆綁原則。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19-09-11 08:28:00
用評的比較沒爭議 因為是委員共識決 只是多做一段程序 @@
作者: catbuji (咕嚕咕嚕)   2019-09-11 19:20:00
之前單位未達公告金額有個內部的辦法,叫做評選小組可以不用外聘委員
作者: jackdawliu (CucKoo)   2019-09-12 10:40:00
建議採中未辦法2-1-2,較有效率,亦符合法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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