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Gossiping 2019/09/01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9-22 07:39:56
*以下為gourmand張貼本公告之理由說明
其次,為何要於本板轉貼此篇站方公告之原因,
本人說明如下:
1.首先
本人轉貼文章 #1TTtxP3m (PublicServan)
遭使用者brbear於置底檢舉文檢舉
該文並於本日遭板主eno4022您刪除
該檢舉文字請參照:
#1SbxxqIR (PublicServan)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53448692.A.49B.html
→ brbear: #1TTtxP3m (PublicServan)文章違反板規一、(二) 09/13 11:53
→ brbear: 該文章內容及推文疑似集體霸凌,違反板規四、(一) 09/13 11:53
然而,此指控並非事實,以下試申述之:
該篇文章性質為「站方公告」
#1TTXZ1tu (ID_Multi)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568020673.A.DF8.html
依本篇站方公告文章
該名遭到站方處分的多重身分id
cat886688, intensity123, consequence
經站方認定屬同一人所持有
其違規事實雖發生於八卦板
然經站方所認定之「多帳號為同一人所持有」之事實,
以及遭站方「退回註冊」之處分
適用於全站,包含本板
光以站方所處分之其中一個帳號cat886688而言
該名使用者為過往於本版極度活躍
目前總計於本板貼文就高達227篇
並有多篇被板友噓到X1、X2、X3、甚至X4的也有
其文章內容與評論
皆曾引起本板使用者重大爭議
直到cat8866888被alee板主水桶處分後
依據此篇站方公告之判定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568020673.A.DF8.html
後其還續以分身帳號
intensity123
consequence
兩帳號繼續在本板發文
本板雖無「被桶後不得續以分身帳號貼文」之規定
然被桶後,續以分身帳號發文之行為
亦將使本板之水桶規定形同具文
(簡單說,換個帳號就能再來發文,板規水桶又有何用?)
故站方此一公告,對本板實亦有重大公益
而此一站方所認定之事實,
亦為板主執行板務同時具重大參考價值之資訊
故本人認為此一站方公告之性質
不能謂與本板宗旨或板務完全無關
再者,
站方的公告,是在充份的資訊下所達成的判斷
並具有宣示站方的經營政策的作用
該經營政策,適用於全站,包含本板
然此時,板主對於此類站方公告加以刪文
並對轉錄者予以警告的作法
在平等原則的前提下,
未來即使是關於站方政策一類
具有板務交流之正當性之內容,
也有遭板規一(二)相繩的可能
據此
往後其他本板使用者,是否還願意再轉錄
於本板使用者有重大公益、
對板主形成板務判斷具有重大參考性的站方公告呢?
是否會再被以板規一(二)刪文接著被警告呢?
管見以為,禁絕此類
於本板有重大公益的站方公告之轉錄張貼
對於未來板上有關板務資訊的自由流通,有非常不利的影響。
最後補充說明:
有關brbear指控本人轉錄站方公告是「集體霸凌」一事
本人再次說明如下
轉錄該文,原意在於得以使本板使用者
獲得站方在充分資訊下所形成之判斷
伸張站方所認定之重要事實
與站方對與本站之經營政策(判定屬同一人持有、退註等)
使本板使用者得據站方所認定之重要事實為認知基礎
在資訊自由流通的前提下,形成個人的意見
站在本人作為單一BBS討論板面使用者的立場,
其他使用者有其意見表達之自由,
其評註與意見姑且不論其表達是否妥適,
但總之別人的意見,我無法左右。
原因在於,不同的人看到該篇站方公告
可能會有各種反應與回應
我既不能預料別人會有什麼想法看法,也無法控制別人的言行。
例如有認為板面可以就此減少廢文者,
又例如,也有對於我轉錄的站方公告內容不滿,而對本人提出檢舉者。
本人於轉錄文章時,僅是忠實呈現站方處分之內容
並無本人關於cat886688, intensity123, consequence
等id的任何判斷與意見
其內容既未經任何修改,
亦沒有任何加註評論特定之使用者字眼。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9-22 07:42:00
附註,有關資訊流通的本意我理解,但仍應以有實益的公告做轉載為宜。這次是因為多重帳號的當事人與本板相關所以個案允許張貼,不代表我或a板友同意可以任意轉載各類公告至本板,我们都不樂見本板被以資訊流通為由轉載各類公告洗板,特此說明,以上。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9-09-22 11:43:00
謝板主理解。然我也只轉了一篇並非洗文。且該公告所涉使用者與本板有密切相關。若非莫名遭致檢舉原本也毋需大費週章由板主協助補回原文。總之占用過多板面本就非我原意。亦無狹資訊自由洗板之意。再次感謝板主撥冗處理與協助。感恩。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9-09-22 11:49:00
建議版主可新增版規,被水桶後換分身貼文者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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