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072632
警察「蹺班」到健身房練身 申請十萬元超勤費
108-09-27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臺北市警察局劉姓員警支援市府工管中心駐警隊,執勤時到臺北101「World Gym」健身中
心健身,卻偽填申請表詐領十萬元超勤費;法院審理,劉認罪,願捐卅萬元做公益,臺北
地院審理,依行使偽造公文書判劉有期徒刑八月,緩刑二年,捐卅萬元給公庫。可上訴。
檢察官指控,劉一百零四年四月至一百零六年九月多次刷卡離開市警局至「世界健身」健
身中心健身,未實際督導市府安全維護及處理陳抗事件,仍按月虛偽填寫超勤申請表,時
間長達二年半。
劉按月虛偽填寫超勤申請表後,列印申請表及加班超勤明細表,檢附刷卡紀錄,交給不知
情的承辦人彙整,登載在加班超勤印領清冊上,再製作黏貼憑證用紙,依層送交行政、督
察、人事單位人員及機關主管簽核,獲三百四十六小時超勤費十萬一千七百廿四元,被人
檢舉東窗事發。
法院審理時,劉坦承犯行,並在準備程序中即表示願意捐卅萬元做公益回饋社會,判決書
指出,劉現年五十八歲,沒有犯罪紀錄,家人都有獨立經濟來源,審酌他的犯行,判有期
徒刑八月,緩刑宣告。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9-09-28 00:52:00來亂的?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9-28 00:53:00檢察官會給警察面子,不意外,這種要退休的人人脈都很廣至於其他體系公務員還是洗洗睡吧,別想太多
作者:
ksxo (aa)
2019-09-28 01:30:00駐警喔 可能視同工友 不會當公務員判
作者:
HLPT (I have a dream)
2019-09-28 06:06:00可能因為是警官吧!也58歲了,我猜交換條件應該判緩刑,然後要求他59屆齡退
作者:
aj6617 (蒼月潮)
2019-09-28 07:04:00算了一下 時薪294 應該不是警員 是官了吧==“
作者:
sorl001 (深夜違停)
2019-09-28 07:18:00記者又沒求證了...督勤當然是官啊...
作者:
youngsam (è¦åŠ æ²¹è¦åŠ æ²¹)
2019-09-28 08:42:00這......
作者: asehappy 2019-09-28 09:27:00
真好,花錢解決。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9-09-28 12:21:00呵 有這種老鼠屎 警察沒臉喊勤務過多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9-09-28 12:30:00對啊一個警察亂搞,全部都沒資格。八卦勞工個個年收300萬,還有臉靠背低薪有夠無恥
作者:
R3210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
2019-09-28 13:04:00檢察官算佛心啊 用偽造文書不用貪污
作者:
asd0604 (TY_Oscar)
2019-09-28 14:44:00好爽…
作者:
ncnuboy (無)
2019-09-28 14:48:00北市府警衛勤務,原本的駐警隊(非警察)是不夠的,所以才有市警局保大進駐
呵呵 ,我以前的主管還上班出去跑步 ,浮報加班費 ,後來還升簡任官了(浮報判刑時是薦9)……讓人以為做到大主管亂搞都沒關係了。
作者:
aguey (aguey)
2019-09-28 17:10:00公務猿仔,菜仔命
作者:
crazyL 2019-09-28 19:30:00抓的好 是說捐錢就沒事 還真是輕放
作者:
star1023 (唯一的唯一)
2019-09-28 19:45:00貪污治罪不辦?
作者: sylang (嗶啵) 2019-09-28 22:36:00
這好像是常態 簽完名去補習 補完回來簽退 超爽
作者:
hune (無)
2019-09-29 11:55:00某馬都能捐基金會換無罪了 這算什麼 懂法律比會做事重要多了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9-09-29 16:01:00不錯啊 加班訓練身體以對抗兇惡匪徒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9-29 16:05:00有背景的就捐錢,檢察官就會說你有悔意了,呵呵.....沒背景的就坐等十年起跳吧
作者:
tactual (等待起風的貓頭鷹)
2019-09-29 19:18:00一堆法盲?都緩刑了還在檢察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30 12:11:00樓上是沒認真看樓樓上的意思???
家人都有獨立經濟來源<=有高手能解釋這句對判刑有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