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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蹺班」到健身房練身 申請十萬元超勤費
108-09-27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臺北市警察局劉姓員警支援市府工管中心駐警隊,執勤時到臺北101「World Gym」健身中
心健身,卻偽填申請表詐領十萬元超勤費;法院審理,劉認罪,願捐卅萬元做公益,臺北
地院審理,依行使偽造公文書判劉有期徒刑八月,緩刑二年,捐卅萬元給公庫。可上訴。
檢察官指控,劉一百零四年四月至一百零六年九月多次刷卡離開市警局至「世界健身」健
身中心健身,未實際督導市府安全維護及處理陳抗事件,仍按月虛偽填寫超勤申請表,時
間長達二年半。
劉按月虛偽填寫超勤申請表後,列印申請表及加班超勤明細表,檢附刷卡紀錄,交給不知
情的承辦人彙整,登載在加班超勤印領清冊上,再製作黏貼憑證用紙,依層送交行政、督
察、人事單位人員及機關主管簽核,獲三百四十六小時超勤費十萬一千七百廿四元,被人
檢舉東窗事發。
法院審理時,劉坦承犯行,並在準備程序中即表示願意捐卅萬元做公益回饋社會,判決書
指出,劉現年五十八歲,沒有犯罪紀錄,家人都有獨立經濟來源,審酌他的犯行,判有期
徒刑八月,緩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