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公務員「難做人」 時力籲鬆綁3年禁轉調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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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8 12:2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新任公務員3年內不得轉調,
若是異地就業,恐讓公務員難以顧及家庭,更影響適婚、適生育年齡公務員的成家意願;
對此,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法,開放讓家庭有疾病、懷孕、生產、
父母病危、子女重症,及養育3歲以下子女者,能不受此限制。
時力黨團主任陳惠敏表示,公務員設有服務3年內不得轉調的規定,如果分發到外縣市,
將面臨3年的跨域就業,無論是生活成本或與家人分隔兩地,都是不小的負擔,呼籲修正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至少先允許家庭有合理需求的新任公務員,能夠不受限制進
行轉調。
時力高雄市議員林于凱指出,已接到多位公務員反映。有台中、台北兩地相隔的夫妻,太
太獨自照顧不足2歲的幼子,後來嚴重憂鬱到需要看精神科醫師;也有新進人員因此一報
到就請育嬰留停,根本對機關人力調度無幫助,且即使報請育嬰留停,回到工作崗位後,
依然要受「限制轉調」的3年條款。
陳惠敏說,根據資料顯示,初任公務人員幾乎都在適婚年齡的區間,且也符合衛生福利部
所推廣的適合生育年齡,結果卻可能因為工作而與家庭分隔兩地。「國家在大力提倡各項
少子化對策的同時,為何要初任公務員多等這3年?其他特殊考試,甚至要等到6年?36歲
再生養子女難道是國家的期望?」
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秘書長何昀峯認為,強留這3年對於機關未必是好事,這3年內公務員恐
無心陞遷、只等轉調,更可能因家庭因素需時常請假或遲到早退,都可能會影響到同仁的
工作效能。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近年來,年齡輕和學歷愈高的公務員離職人數相對
較高,長期恐不利公務人力素質提升。
陳惠敏呼籲,這項修法並不複雜,卻能夠友善、鼓勵有志於改革文官體制的青年朋友進入
公務體系,希望在本屆立院最後一會期,能夠完成修法。
高普初考本來只綁1年,後來改綁3年真的有比較好嗎?
留不住人的單位照樣留不住,應該從留不住人的原因去改善
才是長久之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