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新年好
最近在看事求人
感覺一般學校多是幹事 組長 管理員職缺
也看了一些開過缺的機關紀錄
看到這個 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 書記缺 而且開缺頻率似乎滿高的
是把書記當幹事用的概念嗎?
有人在該校服務過
還是其他經驗可以分享的?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以上,
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任情事者。
(四)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教務處相關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9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