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在事求人看到交通部丶內政部訴願會科員的缺
辦理業務如下:
徵才機關:交通部 科員(預估缺)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法制
名額:1名
工作項目:
一、辦理訴願案件撰擬處理意見及相關事宜。
二、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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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內政部 科員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法制
名額:1
有效期間:109/02/13~109/02/22
工作項目:
1.訴願案件之審議、決定書及答辯狀之撰寫。
2.一般公文及行政業務處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請教大家是否推薦呢?有何優缺點呢?有機會升專員嗎?
謝謝各位學長姐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