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espi (當時)》之銘言:
: 如標題
: 明明只需要自主健康管理 無法給公假
: 長官竟然勃然大怒要求我請事假...
: 想請問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呢?
: 目前可能就吞下
: 如果很帶種去上班
: 以後一定處處被長官為難
: 還會連累到同事....
: 公務員真的好難...
原文恕刪
人事總處2/26有發函QA
Q1:自第一、二級旅遊國家返國者,於入境後配合自主健康管理,該
請甚麼假?
A:依出國日期判斷,2/26 以前出國者得請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之病假;2/
27以後出國者,請依請假規則相關規定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
公文2/26才發,層層轉下來,長官可能也不了解規定,建議拿給人事看,請不列入年
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的病假噢!年底考績表也記得看清楚,這些天數都不能列在考
績表上的
https://www.google.com/url?sa=t&source=web&rct=j&url=http://www.skyman.url.t
w/COVID-19/COVID-19-23.pdf&ved=2ahUKEwjU3M-glILoAhWNc3AKHUYqB50QFjAIegQIBxAB
&usg=AOvVaw2Vk457jCEYJbuBywCf36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