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商調,事求人經驗分享

作者: zirconium (zirconium)   2020-04-11 13:04:08
既然想投事求人了,早一點讓原機關的主管知道,後續作業都會比較好進行。
分手也許就是這麼一回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往往不是因為某些具體原因而斷絕。即使表
面上有某些具體原因,其實是因為彼此的心已經不在一起,事後牽強附會找接藉口搪塞。
如果彼此的心沒有分開,當可能發生導致彼此關係斷絕事態時,某一方就會主動修復。之
所以沒有人主動修復,就是因為彼此的心已經不在一起了。<東野圭吾_解憂雜貨店>
事求人網路上開缺,找真的面試上願意去的。
蒐集情報管道夠多的話,則事先問這個缺適不適合自己。
商調從事求人投遞履歷資料後開始,一個經過自我審慎評估後的開始。
小人物最有效率也最能被接受的應徵動機是「家庭因素」
每個人其實都有千百個家庭因素可以寫
女朋友、老婆、小孩、父母、小三或同性戀自己認真想一個吧~
大人物才有家庭因素以外的原因,但這已經不是一般的商調案了
想好一個簡單好懂的家庭因素作為面試與後續商調函到原機關時的說明
審慎的開始最重要的是應徵動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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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準備:
(各單位通用)
1.公務人員履歷表,人事服務網有提供資料彙整服務,只是簡要自述要自己寫。
https://ecpa.dgpa.gov.tw/
2.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這些屬於個人的重要文件資料,平常就應該收整妥當。
(可有可無的加分文件)
簡要自傳
證照資料:如語文檢定、採購或技師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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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面試通知:(慣例事求人公告結束後1週內)
對需用機關來說,面試人員是花費成本的。
所以當需用機關通知面試時候,可以假設需用機關是對你有興趣的。
建議面試談話內容應包含:
1.面試開場簡單自我介紹(現職工作內容、應徵動機)
2.提問需用機關職缺工作內容
3.提問需用機關預計過調人的時間
需用機關會開缺
大致上跟你想調離原機關的狀況類似
所以不用太期待進入新單位以後,你在工作上的問題會有所改善
畢竟是有人成功調離需用機關,然後出缺,然後你過來投遞職缺
成功調離需用機關的人是小人物,你也是個小人物
小人物在現職工作表現上本來就不受期待
別把自己看得太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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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結果:(慣例面試結束後1週內發商調函)
不通知的話就什麼都沒有了,所以真心想調離原機關的話,
多投幾個事求人缺是必要的作法。
有通知的話直接請需用機關送商調函過來,
商調函才是真正代表需用機關願意錄用你的意志。
商調函到來後,如果你對原機關是個有利用價值的人,會跑得不順利,這時候請堅定自己
想離開的心情,陪他耗下去,會有很多形式的過程,但那僅僅是形式,實證部分是你的心
已經不在原機關了。
也許是自己沒讓原機關主管確認「你的心已經不在原機關」這件事,
所以商調函跑得不順利。
但是要讓原機關主管們確認「你的心已經不在原機關」這件事,有時候真的很困難。
總之商調函到來後,工作目標是確定原機關主管與需用機關主管「有共識的過調時間」
「有共識的過調時間」這點務必謹慎確認雙邊機關主管意思
有可能原機關告知需用機關同意過調的時間拖太久,導致整個商調作業失敗的狀況
這時候只好重新再跑一次商調作業
重新再從外面搞一張商調函送給原機關
讓原機關主管真得確認你是真心想離開
(原機關回復商調函也許會拖到公文逾期,但這個逾期無所謂。慣例上同意過調時間為原
機關回復商調函時間最多加1個月,超過的話就要積極協商,我的第一張商調函在這節點
上失敗的。)
整個商調過程,重要的還是自己的意志吧
意志展現需要時間證明它的存在
堅定自己的意志,整個小人物的商調過程其實只是在考驗這件事情而已。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20-04-11 14:40:00
商調最難的地方還是有些小人喜歡刁難小人物的去留
作者: cyt1600 (別想太多)   2020-04-11 15:03:00
為什麼要早一點讓主管知道 知道了還會同意你請假去面試?
作者: zirconium (zirconium)   2020-04-11 15:06:00
請假可以先斬後奏
作者: pk0943 (.)   2020-04-11 15:44:00
儍子才先跟主管說要去商調面試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20-04-11 15:55:00
我都是等到商調函在主管桌上 主管跑來問我再跟他說調了第四個機關 三次商調函機關都同意 也沒被壓過時間
作者: alair99 (I think home)   2020-04-11 16:25:00
誰會先講啊... 私人企業也不可能先講啊
作者: OhmoriHarumi (黑魔導)   2020-04-11 16:57:00
不懂為什麼要在還沒商調之前先講。等商調文來了再講一點都不遲,一般正常情況下,
作者: yangtin (新的開始)   2020-04-11 17:00:00
確定錄取才告訴單位 但要有可以說服的理由
作者: OhmoriHarumi (黑魔導)   2020-04-11 17:00:00
就算現職機關同意過調也不是隔天立刻去新機關。
作者: kobe7785075 (舒豪愛甲胖)   2020-04-11 17:01:00
擋商調就擺爛狂請假阿 都那麼積歪了就不用客氣了
作者: OhmoriHarumi (黑魔導)   2020-04-11 17:01:00
我只遇過鄉長換人,原本的主任秘書去別的公所時,商調文當天來立刻同意隔天過調。
作者: justirin ( )   2020-04-11 17:34:00
感謝分享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20-04-11 18:52:00
聽到好幾個商調沒先講,結果商調函被存查或回不同意過調的例子
作者: tristeday   2020-04-11 19:08:00
先講去面試結果沒上不就尷尬了==
作者: lockinboy (嘿唷嘿唷)   2020-04-11 19:10:00
錄取後,商調函還沒來時講如何呢?
作者: eiki787 (人生的意義?)   2020-04-11 19:14:00
莫那溝|道出草前會跟日本人說嗎??莫納魯道 (剛跑出亂碼)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20-04-11 19:15:00
沒事先講機關不同意的例子,確定有事先講就會同意嗎?
作者: esienhour (Benson)   2020-04-11 19:41:00
少數情況是可以先講,比如返鄉,其他不建議先說
作者: Download (ptt)   2020-04-11 19:45:00
商調前先講也太…,好笑。
作者: OhmoriHarumi (黑魔導)   2020-04-11 20:31:00
「法的意志」裡面到底哪裡寫要跟原單位主管講?對方機關發商調文來現在的機關就符合法規了。
作者: cyt1600 (別想太多)   2020-04-11 20:52:00
而且我也不是很認同你以家庭因素為商調理由為主,若是如此,同樣台北人在同行政區調不同機關不說永遠沒機會?
作者: fareen (堅持)   2020-04-11 21:04:00
基本上商調不會先講...但其他部分算中肯
作者: cyt1600 (別想太多)   2020-04-11 21:05:00
而且任用法商調一條根本就沒有所謂要先跟主管講 不要擴張解釋 而且這一條的主體只有原機關跟對方機關
作者: benetikuto (benetikuto)   2020-04-11 21:12:00
感謝分享
作者: grioo (鍵盤公職補習班班主任)   2020-04-11 22:17:00
應徵要跟原機關主管報告? 報告時點為何? 主管層級為何?如果有人耍賤用小手段整人, 該如何防範? 該如何救濟?主管知道後是否應該保密? 可否宣揚? 某某人去某處應徵?法的意志是什麼? 有法規明文? 函釋? 判例? 判決嗎?某甲任台北市民政局科員 他應徵要跟誰報告? 股長? 科長?主秘? 副局長? 局長? 副秘書長? 秘書長? 副市長? 市長?某甲只要應徵投履歷就要報告嗎? 還是取得同意才能應徵?還是乾脆建議某甲上一個府一層大簽 公告周知我去應徵了?
作者: kirious   2020-04-11 23:00:00
都還沒看到商調函就在大聲嚷嚷說想調走,如果到12月都沒成功,你不吃乙誰吃乙?
作者: mikami1027 (MK)   2020-04-12 00:00:00
這真的沒辦法一概而論 當事人自己最熟自己的主管 應該要考慮好依自己的情況該什麼時候跟主管說 個人是採取過 我想去面試但應該不會上但想說先跟你報告一下 這種但確實也聽說過連面試都擋的主管
作者: osawa   2020-04-12 00:57:00
原PO推文補充就已經說了原機關混得不錯了 他跟主管關係應該互動好到可以主動談調職的事情但我覺得大多數情況都是不要打草驚蛇 我聽過有人也是差不多像原PO這樣 但他服務過的同事甚至里長跟委員會都要課長不要放他走 差點沒有連署 當然長官還是同意放人了
作者: jses1   2020-04-12 02:34:00
想請教板大,有無如何有效分辨職缺是否內定的心得?
作者: so03c (ST18i)   2020-04-12 02:39:00
笑 環境爛 機關會比你早知道你想走
作者: jses1   2020-04-12 02:39:00
但面試時卻明顯感受到已有內定,感覺真的差又浪費時間
作者: kirious   2020-04-12 03:11:00
內定通常看開缺公告的時間就有感覺了吧
作者: StoneBuddha (佛在心中坐)   2020-04-12 03:47:00
幹嘛糾結在報告不報告的問題 不會放人的機關就算報告給市長聽也不會放人 只會找其他藉口來擋商調 假議題至於內定的問題 有良心的人事會暗示你 但人家不說也不能怪任何人 在公私部門哪裡不需要拚背景的。大家都會做事 有背景可以賣機關人情就是很重要的資產說到底一個高中生畢業就可以做的工作,強調用人唯才聽了也只要笑笑就好啦,做人永遠都比做事重要,懂吧
作者: arri   2020-04-12 07:22:00
法的意志超前報告真可笑 還有不同機關情形不同 面試完一週就錄取的算是神速吧
作者: Netherland (荷蘭)   2020-04-12 08:02:00
商調自己的事 長官遲早知道 機關少你一個沒差
作者: hope2012   2020-04-12 08:43:00
請問文中證照可有可無的意思 是指有不會好一點嗎?
作者: zirconium (zirconium)   2020-04-12 08:47:00
證照看需用機關,人家沒有要看,附再多都沒有用
作者: pk0943 (.)   2020-04-12 08:53:00
内定的一直吃鴨或申誡也沒差。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0-04-12 09:24:00
去A這個人就知道發文是怎樣 推文還有人認真跟他討論講那麼多理論 事實就是推文很多人的經驗與之不符重點是這篇文章還被M 有爭議的東西還被M起來 呵呵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20-04-12 09:31:00
有的廢物主管會用"你沒先講"當作擋商調的理由個人經驗是對方準備發商調函時就要跟主管攤牌了
作者: JTplayer (林面)   2020-04-12 09:45:00
感謝分享
作者: garrickhsu (Pooh.H)   2020-04-12 10:00:00
推一樓 擋商調真的很沒品
作者: ksxo (aa)   2020-04-12 10:04:00
有些就是被壓榨才想走 說商調就解脫? 沒有 是更肆無忌憚壓榨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20-04-12 13:19:00
想要商調或許可以說某種程度上心已經不在機關上,但不代表一定沒有盡心盡力做好自己目前的工作,為何有人覺得這樣吃乙就是理所當然的?
作者: Maisie (自由)   2020-04-12 13:22:00
感謝分享~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20-04-12 13:25:00
另外既然標題寫指引,那理論上就不該是單純個人經驗分享也要考慮到一般多數人面對的情況商調事前是否要告訴主管當然不是可以用二分法的簡單問題但多數情況下弊大於利,前面已有討論就不贅述了
作者: phe (hmmm)   2020-04-12 13:50:00
想商調->沒心工作->考績拿乙。這啥鬼邏輯?我1x年公務生涯,商調3次,有兩次原機關已經知道我要走才打考績,還沒拿過乙。這是工作態度問題,跟有沒有想商調無關。
作者: OhmoriHarumi (黑魔導)   2020-04-12 14:59:00
看來原PO不懂「指引」跟「經驗分享」的差別。還有,想商調絕對不等於沒心工作。
作者: alvar (( ′-`)y-~)   2020-04-12 15:30:00
指引?你的經驗不一定是通案
作者: so03c (ST18i)   2020-04-12 15:42:00
沿著背後那座山走 才是最好的指引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0-04-12 16:05:00
吊書袋喑示自己這篇會曾經典嗎?拐著彎稱讃自己是在哈囉
作者: yamahara6026 (風)   2020-04-12 17:15:00
跟廢物主管先說要商調,只會提早加重凌虐加被擋商調
作者: so03c (ST18i)   2020-04-12 18:28:00
還免費追劇 原來是個盜版仔 嘔嘔嘔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20-04-12 18:30:00
遇到沒品的主管,怎麼"展現意志"都沒用,一方面擋商調,一方面跟你說因為你要商調,無心在工作,所以年年都給你
作者: carefri (麗文)   2020-04-12 18:31:00
BOOKWORM?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20-04-12 18:31:00
吃乙也是應該的
作者: OhmoriHarumi (黑魔導)   2020-04-12 18:33:00
我還真的照某樓的建議a了原po的文章,嗯。
作者: so03c (ST18i)   2020-04-12 18:35:00
a了+1 有趣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20-04-12 18:37:00
一般人覺得指引是不是等於經驗分享,我想大家心裡都有答案,語言是多數人共識認同形成的東西,不是個人自行定義你講這些不會改變一般人對經驗分享和指引這2個詞定義的認知,個人的經驗不可能適用於所有的情況,套上指引這個詞就是可能會誤導,除非文章的內容能比較全面地考慮到一般多數人可能面對的情形
作者: ufobox (愛。和平。)   2020-04-12 19:29:00
感謝分享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0-04-12 19:38:00
講不過人 就要開始人身攻擊嗎 你還是在貼一些言之無物的文章好了 真的很會講理 你多講講
作者: zirconium (zirconium)   2020-04-12 19:48:00
等我有靈感再貼,記得捧場喔
作者: skytank (藺凍最 屌雅沒)   2020-04-12 21:00:00
你的文體文青梗度100%
作者: tristeday   2020-04-12 21:03:00
真的超愛講理耶XD 政府機關奇人真多
作者: zirconium (zirconium)   2020-04-12 21:06:00
週末沒出門,免費追劇平台被封,無聊打廢文。我想應該去開個Netflix了
作者: grioo (鍵盤公職補習班班主任)   2020-04-12 21:32:00
你回的那些我看不太懂, 不過可以回應一下我的問題嗎?我的問題應該算是很明白易懂, 依據何法在何時向誰報告?遭受不利益應如何救濟? 主管是否應保密? 違反保密的責任?
作者: ysz0000 (建林)   2020-04-12 21:59:00
掉書袋
作者: pk0943 (.)   2020-04-12 22:31:00
a了一下,還是補噓好了
作者: so03c (ST18i)   2020-04-13 13:39:00
居然敢叫班主任自己想辦法 = =
作者: elve7878 (Rev34)   2020-04-13 13:47:00
法律上又沒有要當事人商調前要先知會長官的義務...雖然我是有先講啦 但我在小學校 少一個人會有差
作者: alvar (( ′-`)y-~)   2020-04-14 01:09:00
怕人家不知道你有看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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