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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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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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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等: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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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綜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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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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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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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23-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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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109/05/29~1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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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尤佳。
(二)具銓敘部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尤佳。
(三)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者。
(五)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六)具機車駕照者尤佳。
(七)對工作具熱忱、態度積極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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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一)人文課轄管場館管理、修繕及驗收等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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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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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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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一)報名方式:1.線上報名:請於109年6月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
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
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或最近一次)派令、(2)最近一次
銓敘部合格實授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件暨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證件影本、(6)相關工作經驗或研習等證明(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
,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紙本報名:請檢具(1)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各項欄位包含所有考績年度須詳載,勿使用
簡式履歷表,末頁請簽名)、(2)現職(或最近一次)派令、(3)最近一次銓敘部合格實授審
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證件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等證件影本、(7)相關工作經驗或研習等證明(請均以A4規格,『由上而下』依序裝訂)
,於109年6月9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之2號4樓人事室賴
小姐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文課書記」及白天聯絡電話 )。
(二)資料齊備並合於本所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亦恕不退件。
另本案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22482688分機681賴小姐。
(四)附註:1.本項甄選參加人員如均未符合本所需求時,得予以從缺,並得辦理第2次甄
選。2.參加甄選人員如在現任服務機關有服務義務或預期機關無法同意商調者,切勿遞件
。
(五)本次徵才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
利後續郵寄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