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初入公門菜逼巴,
前幾天因為某案被長官唸唸唸唸唸,
緣由大概是首長於約一個禮拜前口頭答
應村長可以做某事(依規定是不行做),
小妹於是於簽辦中明示本案雖與規定不符,但係依首長口諭辦理。
沒想到觸犯龍顏一發不可收拾,瘋狂唸說沒看過像小妹如此白目的人
再這樣白目下去怎麼死都不知道(台語)
是在幫我解決問題我卻推託責任blahblahblah...
但這幾天想來想去還是覺得簽辦用字沒有加油添醋也沒有栽贓,只是平淡陳述事實
完全不知道做錯什麼導致龍顏大怒???
想問這樣是否黑掉惹QQ~~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è¦)
2020-06-09 10:56:00沒把事做對+1
作者:
eno4022 (eno)
2020-06-09 10:36:00看得出來你們主管不太喜歡你
作者: u92402092 (魯肉放) 2020-06-09 10:04:00
課長真爽!閉眼睛蓋章
嗯..雖然保護自己是對的 但是在職場你就是白目沒錯
推FrankChaung中肯!哈哈~原PO有被討厭的勇氣,平安健康做到退休才是真的~加油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20-06-09 09:06:00是黑掉沒錯,但保護自己優先啦,我覺得你這麼勇敢很棒
想想高雄嘉年華會的承辦人,你這樣做反過來反而才有保護到自己,按首長口頭諭示傻傻地作,才真的需要擔心在首長面前黑掉也許只是一時(首長來來去去),進土城就才是真的大杯無鹽@@吃鴨反而無敵,開始養生上班吧XD
作者: JMill (JMill) 2020-06-09 09:06:00
這情況不可能吃丙,反而是明知違法還做才可能吃丙
作者:
zictroy (DARK)
2020-06-09 08:59:00推 真的沒見著麼白目的人等著吃丙吧以上這種說話方式 就是你長官看到的感覺..
作者:
bigmi (大米)
2020-06-09 08:48:00平安退休最重要,你這樣就對了
作者:
zirconium (zirconium)
2020-06-09 08:46:00黑掉無所謂,承辦要讓長官知道他的存在可以讓一個專案活,也可以讓一個專案死,生與死對承辦來說是等價的。
作者:
tanger (阿棠)
2020-06-09 08:45:00明知違法 就不要做 不然出事是你扛
作者: kirious 2020-06-08 20:51:00
依規定與本案不符,就該句號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20-06-08 20:52:00你沒錯,你只是沒做對不過我覺得你應該在騙人 如果你真的簽了得這麼白目,應該到主管那關就被擋下來了
作者: chomolungma (恩恩) 2020-06-08 20:56:00
簽文後面哪句真的是多餘的...依法不符就應該end這樣簽倒不如先放著裝死 等他問起再口頭說不法~~
作者:
memidase (memidase)
2020-06-08 21:16:00你的直屬長官 沒幫你修改?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0-06-08 21:17:00恭喜,可以到涼缺養老
作者:
memidase (memidase)
2020-06-08 21:18:00如果妳真寫這麼「明白」還就這樣一層一層陳上去
作者:
memidase (memidase)
2020-06-08 21:19:00那真的要自求多福.........
作者:
lzhhilly (人海中遇見你)
2020-06-08 21:19:00你的直屬主管批文都不看內容嗎?
股長、專員、視察、科長、專門委員、主秘、副局長都沒人發現?
沒有耶 偏鄉單位到首長前主管只有兩個直屬主管說有猶豫了一下但後來還是送出去了
作者: Alphaz (@@) 2020-06-08 21:40:00
要黑掉還是被剝奪退休金 自己選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20-06-08 21:47:00小單位直來直往真暢快!
作者: harrylin1158 (想到再打) 2020-06-08 21:56:00
但係依首長口諭辦理。這句可能是核章主管、主秘不敢過問的原因,所以簽直直地往首長去,小妹這樣寫,大家都看見啦 考績鐵乙享清福了
作者:
CHS5566 (CHS)
2020-06-08 21:56:00這種東西要用錄音的,我有個資料夾專門放首長口諭
作者:
wenker (隔壁大叔)
2020-06-08 22:25:00你也太直白了,通常首長都出一只嘴,最喜歡亂答應不能做的事,通常長官這樣講,你還是要照規定走,不然到時候雖小的都是你
沒 已經有在首長及村長面前敘明不行這樣做但首長還是在我面前答應村長可以所以才上簽
作者:
wenker (隔壁大叔)
2020-06-08 22:32:00那你還是只能搬出規定說不行,不然到時候出事都是你,很多長官都是過水的,就算要幫村長解套也要合法合理合情
作者: chomolungma (恩恩) 2020-06-08 22:34:00
真無解就委婉的簽不行就好了 你堅持住長官比你怕XD
作者:
memidase (memidase)
2020-06-08 22:41:00沒有法規可解套?或去問其他鄉有遇過類似的話是怎麼處理嗎?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20-06-08 22:42:00
公文這樣寫自己都不覺的怪怪的?寫於法不合,又指名長官硬要做,是要長官批核自己在做違法的事嗎?且還能一直呈上去沒人擋?看來在各長官心底早就黑了吧,不然第一關應該就擋了叫妳回去改!
作者:
memidase (memidase)
2020-06-08 22:42:00長官當然可以雙手一攤 但承辦還是自保爲重
作者:
TsaoJJ (完全沒有畫面)
2020-06-08 22:44:00年輕人終究還是年輕人 規定不行就是不行 除非有找到解套方法 不然最後還是要簽不行
情況大約類似要鋪路但村長無法取得地主同意首長口頭同意村長可以自行切結負責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06-08 23:14:00翻譯就是這事兒違法首長我不想負責你還寫上去是要婊我嗎?
作者:
hydra7 (hydra7  )
2020-06-08 23:33:00可以準時下班辣。開心!
作者: cjy1201 2020-06-09 00:03:00
寫於法不合就行 反正首長簽了他背責任 後面多餘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20-06-09 00:18:00你很適合公門但先學會不要這麼白目
作者:
p101422 (哇!)
2020-06-09 00:21:00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Redchain (水光瀲灩晴方好)
2020-06-09 01:15:00一開始簽文邏輯就大有問題,先說於法不合又說是長官口諭要做,首長若批准了你真敢做下去?還是喔喔有墊背了我來違法吧?你還不如簽一個現階段不能做但可以再研議的分析
你已經是成年人了,不要說白目,我覺得你是否在反串還是該說你天然呆,你如果是寫功課,老師叫你改答案你會寫完答案旁邊註記說,答案錯的但老師要我改嗎?然後還要給老師讓他給你分數..要自保不是偷偷錄音,就是一開始堅持不蓋章吧?
作者:
lolicone (∥○△○∥)
2020-06-09 05:56:00你沒錯啦 但方法太硬了。我知道很多鄉下地方的老大很討人厭....但妳這公文的殺傷力有點強.....總之 你無所謂的話待到服役期滿調走不然就重考走人吧 現在應該可以很有餘裕準備考試了。
作者:
ibanes 2020-06-09 07:01:00上級長官在害你,你本來就黑吧XD
作者:
c902112 (鴨子呱呱叫)
2020-06-09 07:11:00吃鴨的最大
作者: playgun921 (羊) 2020-06-09 07:40:00
你跟你媽說公文這樣簽,看她會不會罵你
作者: ntuabcd01 (fufu4ni) 2020-06-09 08:11:00
最大的問題是中間那些長官
作者:
HYDE1986 (足球就是我的呼吸)
2020-06-09 08:27:00長官的口喻你要幫他找適合的法規呀....
作者:
loking (J)
2020-06-09 11:17:00認真建議保護自己最重要,聽過很多事後不認帳的事
作者:
Pojin (oPTTo阿尼)
2020-06-09 11:23:00正確啊,書面署名讚,我以前也這樣做,後來也是被叫去改XDD
何止不認帳,很多政務官在不法情事爆發之後還倒打承辦人一把,說自己督導不周,請民選首長處分,承辦就送檢調所以保護好自己重要阿
作者:
JCIH (4月26日)
2020-06-09 12:46:00不好意思想問一下看到這邊我想到公保法17條“公員對長官職權內發佈的命令有服從義務,後面 如認違法應負報告義務,該長官如認命令無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公員即應服從”不好意思想問一下看到這邊我想到公保法17條“公員對長官職權內發佈的命令有服從義務,後面 如認違法應負報告義務,該長官如認命令無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公員即應服從”啊 抱歉 網路怪怪的多傳兩次 方便的話再幫我刪一下orz
作者:
asd0604 (TY_Oscar)
2020-06-09 12:48:00黑掉總比進土城看守所好吧!
作者:
JCIH (4月26日)
2020-06-09 12:49:00& 上面17條是可以拿來用的嗎?
作者:
alvar (( ′-`)y-~)
2020-06-09 13:06:00什麼叫沒做對?難道要明知不可還傻傻的做
作者:
fbtm (fbtm)
2020-06-09 13:22:00幫QQ
注定考績乙後其實吃無敵星星沒有要升等,黑掉其實比較好
作者:
lolicone (∥○△○∥)
2020-06-09 14:04:00保障法17條可以用啊 但實際上很難用。(但17條要注意只要有違反刑事法律就算是長官書面下達也不要服從)
自保優先,免得被檢座叫去泡茶,被關的是你,絕對不是首長
作者: daniel3658 2020-06-09 14:34:00
在罵的聯連公保法第17條都沒看過喔? 真可憐
作者:
EEERRIICC (大尾é¯è›‡)
2020-06-09 14:51:00這跟公不公門沒差了,到哪都一樣gg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0-06-09 14:57:00課長表示
幹得好。 自己的退休金要緊公部門應該多點像原po這樣的人來電電機八長官 國家才會進步
作者:
zzzmmp13 (zzzmmp13表性嘛…而且媒2)
2020-06-09 15:27:00黑掉也比去關好 不依規定犯法到時候長官都不會認帳
作者: daydreamX (day) 2020-06-09 15:51:00
違法自己要硬,出事才沒人管你
作者:
Neo0215 (Neo)
2020-06-09 16:48:00寧願烤雞gg 也不要退休金gg XD
作者:
toro313 (晚輩只是來勸架)
2020-06-09 16:59:00公用課課長這樣也敢蓋章,也是很酷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20-06-09 17:22:00中間蓋章的主管都沒在看? 還是也不爽機關首長很久了?
作者:
bengowa (幾百億)
2020-06-09 17:29:00中間主管看到機關首長名字在上面 敢有意見嗎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06-09 17:58:00在簽裡陳述了,首長如果批可就是書面署名下命就可以做,責任他負。很明顯,他不想負又想這樣做,責任你們奴才去背
作者:
eglaibls (我是普通人)
2020-06-09 18:02:00我支持這個小妹 讚
作者: tofu633 (阿偷) 2020-06-09 18:13:00
這股長看到應該就會說要改了吧...
作者: zhen82104 (東坡肉) 2020-06-09 18:29:00
這姑娘我欣賞 要黑就黑到底 不清不白很不爽快:)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20-06-09 18:36:00恭喜 一路可以待退休了
作者:
wings0713 (wings0713)
2020-06-09 19:05:00黑掉好啊 事情會變少
作者: s7133jeremy (jeremy) 2020-06-09 19:33:00
寧願當食乙獸也不要進看守所
作者:
Terrn (倪福德加油!!!!)
2020-06-09 19:46:00XDDDDDD
作者: IanC313 2020-06-09 20:22:00
支持妳的作法 首長就g8想推卸責任幹嘛跟他客氣
就請長官用書面下指示 或是上簽 因為與規定不符合 恕職無法辦理
作者:
lkjh (暱稱是什麼)
2020-06-09 20:57:00贊同原po作法,以後長官想偷渡不法就知道不能找你XD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20-06-09 22:20:00我覺得妳沒錯呀
作者:
star1023 (唯一的唯一)
2020-06-09 22:34:00你沒錯,只是太硬了 加油
作者:
ZIQQ001 (大當家)
2020-06-10 00:11:00哈哈
作者:
colorbow (why so serious?)
2020-06-10 01:22:00這種文簽得出去 你直屬長官是不是準備退休了?
作者: superuklm 2020-06-10 01:38:00
你開了外掛,非常適合公職
作者:
aisansan (aisansan)
2020-06-10 08:06:00你這樣簽很不錯啊,主管擺明就是要做人情,也要躲,還要你扛責任,這樣推回去給他剛好不合法令的事就不要做,一堆X官只會陷害屬下,到時他拍拍屁股走人,你自己面對檢調和審判,還被判刑就衰了從他說在幫你解決問題,你卻推託責任這句來看,他已經擺明推給你,拉你當替死鬼了這種X官到處都是,小心些,寧可黑掉吃乙,也不要坐牢
作者: chouwang68 (張子房) 2020-06-10 11:55:00
口喻是哪招?!XD帝制時代嗎?難怪被電到飛起來,XD。這種能簽到主官那,中間蓋的人全都故意讓它過。
作者:
benz86 (AMG)
2020-06-10 17:13:00他是在恐嚇嗎?有沒有錄音,有規定就照規定,不然出事妳扛?
作者: NkmjeQ 2020-06-10 20:46:00
你在 區公所或鄉公所單位吼------ 跟你說請熟讀公務人員保障法, 公務人員依法行政才活得久你們長官 官長 都一樣,不符規定都得完蛋管你長不長 官後面有山河, 依規定辦,不依規定請書面現在當公務員跟以前不一樣,要懂得邏輯思考保護自己黑不黑 不用怕 每個月薪水入帳才真的,其他都假的公部門最喜歡看你會不會怕,會怕就越壓,他們就越喜歡好控制越刁 懂法律 公文強 它們怕 就越不敢動你自己選一個先調教公司長官,讓他知道他公務員你也是公務員多個主管你還是得依法,出事情才不會被砍頭但依法哪來的出事,連出包都很難有空多看:人生大挑戰--上網蒐:人生大挑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10 23:59:00樓上,很多人在機關都碰過很刁鑽的前輩,事不做,一天到晚不滿這不滿那,動不動就是反嗆,那,你覺得那些人,有沒有嚴格遵守你上面寫的這些就是有啊,那些人絕對就是這樣的咖
蠻欣賞的,如果你覺得你該堅持,就這樣簽,我不覺得不好。
作者: angryboy (從0開始) 2020-06-11 10:42:00
超級白目 換工作吧 明顯不適合這工作
作者:
Neo0215 (Neo)
2020-06-11 18:36:00當然他要扛啊 不然只出張嘴 承辦人以後送辦喔
作者:
vector (向量)
2020-06-11 22:58:00繼續搞阿~不是他走就是你活
作者:
benz86 (AMG)
2020-06-12 11:45:00依法行政,不要出事被檢調偵辦才在哭哭
作者:
metta ( )
2020-06-12 15:50:00真的黑了
作者: ken327639 (frostywolf) 2020-06-12 16:26:00
以公務員來講做的很對啊,反正長官都核完章了,你基層公務員就ok了,在下的鄉公所才好笑,業務主管都是用講的,公文很少在寫意見,每次都口頭講講然後退回重寫,文書處理手冊都寫明不能這樣做了,至於公保法第17條?只能說這些官啊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06-12 23:04:00現在幾乎都是樓上這種啊,我叫你怎麼做,你照樣給我簽上來,哪裡看不喜歡退回重簽。萬一出事時,我是尊重承辦人意見
作者: Alphaz (@@) 2020-06-13 10:25:00
首長敢說不敢擔責 台灣人就愛這款 哈哈
作者:
chesterhe (chesterhe)
2020-06-13 15:34:001.非重大違規可找政會法制想解套 2.重大就敘明違規情形給長官裁決 後面那句多餘 然後會辦政會法制提供意見如果是有益的行政要先想解套 不是用依法行政丟給長官想
作者:
chesterhe (chesterhe)
2020-06-13 22:57:00常聽到預設立場的話 最後問出來根本兩碼事 總是要先試
依法辦理,不能就不能,除非首長敢下條子叫你辦。我曾經遇過
作者: all7777 2020-06-15 20:03:00
覺得一直放著擺爛都比這樣簽還好
作者:
idream (..)
2020-06-18 00:09:00妳都簽與規定不符了,還想挖洞給首長跳,這不是白目是什麼?
作者:
dyyang (跟象迷講道理是沒用的)
2020-06-20 15:16:00你怎麼這麼單純,就寫與法不符即可 他要怎麼凹就是他的責
作者:
pttfm (我不在了)
2020-06-24 13:44:00轉考政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