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兩年檢舉糾紛上千件 蘇大媽一人對抗公務

作者: cjol (勤樸)   2020-08-17 20:52:09
兩年檢舉糾紛上千件 蘇大媽一人對抗公務機關為「依法行政」
2020-08-17 08:16 聯合報 / 記者周宗禎/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地檢署指出,蘇寶蘭近兩年來光是指控公務人員瀆職達300多件,與民眾糾紛更達千
餘件。部分公務機關不堪其擾,原期望蘇寶蘭若是精神病患,就可祭出強制送醫治療來對
付,不料台南市衛生局上月竟出具公文「證明」她不是精神病患、無法強制送醫。
檢警指控她近年四處尋釁、濫訴成性,蘇寶蘭反駁相關說法是信口開河,指責司法人員應
該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蘇寶蘭說,「300件、1千多件,請司法機關拿出證據」。她反問
,法律有禁止檢舉別人違規違法嗎?檢舉不法是人民的權利也是義務嗎?
警民、官民爭議糾紛只要蘇大媽在場,通常最後會出現4種狀況: 1是大媽失控、2是對方
失控,3是員警失控,4是圍觀群眾失控。先不論是非,或許蘇大媽的不受約束衝撞,就是
另類顯影劑,意外讓不接受「法理情」這樣先後順序的民眾,我說了算心態的公務員現形

台南警方曾流傳每到選舉將近,就接到上級「提前善意提醒」,別太為難沒戴安全帽之類
的「輕微」交通違規鄉親;許多員警發現也常以勸導取代開單,這在蘇大媽的眼中,員警
已達「違法瀆職」程度,這樣異於一般的看法,加上她總是當眾挑戰的態度,往往成為衝
突導火線。
不過有時公務人員對相關法令不求甚解, 甚至有衙門心態,就會讓他們口中的「刁民」
有機可趁,這時是否也該反思,蘇大媽提告這麼多件,難道每一件她都錯了嗎?固然法理
不外人情,握有一定權力能影響百姓權益的公務人員,既然蘇大媽言必稱「依法行政」,
那何嘗就一切依法行政,不要節外生枝落人口實。
雖許多民眾起鬨或怒斥蘇大媽譁眾取寵,還是有人嚴肅看待她的訴求,希望「小蝦米繼續
對抗大衙門」、用她的法律知識監督公務人員的怠惰推拖。部分網友因自身經歷認同蘇大
媽的說法,就是請求員警、檢察官、法官調查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時,經常遭拒,認為這方
面真的要改進。
https://udn.com/news/story/10701/4787320
心得:台南的公務員也真辛苦
不過好像很多機關都有這種人
平常工作忙不過來還要應付這些OOXX
作者: a29976137 (billy)   2020-08-17 21:14:00
民主聖地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20-08-17 21:58:00
笑死 變聖人了
作者: ryuke (no holidays)   2020-08-17 22:00:00
這篇新聞的目的是?
作者: silentocean (寧靜海)   2020-08-17 22:35:00
敬佩這個大媽,本來就該依法行政一直開後門才是讓人民瞧不起公務機關
作者: bryant780417 (bryant780417)   2020-08-17 22:38:00
佩服這大媽 也是路上違規一堆整天勸導 難怪被人瞧不起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0-08-17 23:42:00
跟她交手過,收到政風室的來文但後來她卻對我鞠躬,還說要請我吃飯厚謝一番,被我婉拒
作者: redial (小姐變成媽)   2020-08-18 00:03:00
樓上感覺是強者
作者: ghostdx (Eker)   2020-08-18 00:24:00
都不知道該為臺灣的法律感到悲哀 還是為臺灣公務員的心態感到悲哀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20-08-18 01:31:00
這人爭議大,很多場所禁止她進入。現在變成英雄@@這篇新聞舉:未戴安全帽未開單,真的有違法瀆職?行政罰法第19條。這版公務人員真的很少,看推文就知道xdd
作者: Rohmer (安靜中聽見的聲音)   2020-08-18 05:08:00
笑死,難道要把交通違規全部抓光才叫依法行政?那其他事情還要不要做?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20-08-18 05:38:00
記者講很白了吧,連旁觀的民眾都可以崩潰了
作者: leoth (小貓)   2020-08-18 08:00:00
樓下蘇小媽
作者: scott123321 (打倒萬惡共匪)   2020-08-18 09:27:00
一堆刁民違法(規)在先,還怪檢舉者太勤勞?
作者: R3210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   2020-08-18 09:33:00
我看起來倒覺得台南公務員真爽 不照法規走也沒差
作者: david213 (低調)   2020-08-18 09:33:00
蘇女不要牽拖到我的部門就依法行政 請警察好好處理 如果真的鬧到我的部門 那她就是刁民啦 不予受理
作者: jason30325 (勇敢胖薯鼠)   2020-08-18 09:45:00
啊行政罰法第18、19條就是機關裁量啊,哪裡不依法行政==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20-08-18 10:18:00
新聞最後一段 行政程序法第36、37條寫這篇新聞的作者要不要先學一下法律有法律專業知識後,再來看看有沒有公務員依法行政檢舉大媽沒法律常識就算了,連新聞都沒有,只會帶風向@@
作者: nick790111   2020-08-18 10:28:00
哇!這風向
作者: smartlin2001 (妳讓我看見美麗的世界)   2020-08-18 10:30:00
公務員不依法行政難道要依臺灣價值行政嗎?
作者: lolicone (∥○△○∥)   2020-08-18 10:35:00
勸導單也是依法行政的一環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8-18 10:35:00
行政裁量權 這五個字,基本上就是被檢舉魔人無視吧
作者: ntuabcd01 (fufu4ni)   2020-08-18 12:47:00
看到處分書嚇到,以為她84年次,好險是我誤會了
作者: ayaka16 (應對優雅。互相尊重)   2020-08-18 13:23:00
行政裁量權....
作者: vector (向量)   2020-08-18 20:49:00
不要跟神經病吵架,因為別人會不知道誰才是神經病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20-08-19 10:20:00
我的媽呀,竟然能把蘇大媽寫成眾人皆醉我獨醒的聖人似的她的檢舉模式不是發現你違法才檢舉耶,是看不順眼就先跟拍發現最後都沒毛病就出口激怒,吵架過程中就能檢舉重點她自己根本也一堆違法事蹟,現在民眾看到她都是跟她互拍,她自己能被抓的違規事項還更多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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