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檢舉糾紛上千件 蘇大媽一人對抗公務機關為「依法行政」
2020-08-17 08:16 聯合報 / 記者周宗禎/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地檢署指出,蘇寶蘭近兩年來光是指控公務人員瀆職達300多件,與民眾糾紛更達千
餘件。部分公務機關不堪其擾,原期望蘇寶蘭若是精神病患,就可祭出強制送醫治療來對
付,不料台南市衛生局上月竟出具公文「證明」她不是精神病患、無法強制送醫。
檢警指控她近年四處尋釁、濫訴成性,蘇寶蘭反駁相關說法是信口開河,指責司法人員應
該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蘇寶蘭說,「300件、1千多件,請司法機關拿出證據」。她反問
,法律有禁止檢舉別人違規違法嗎?檢舉不法是人民的權利也是義務嗎?
警民、官民爭議糾紛只要蘇大媽在場,通常最後會出現4種狀況: 1是大媽失控、2是對方
失控,3是員警失控,4是圍觀群眾失控。先不論是非,或許蘇大媽的不受約束衝撞,就是
另類顯影劑,意外讓不接受「法理情」這樣先後順序的民眾,我說了算心態的公務員現形
。
台南警方曾流傳每到選舉將近,就接到上級「提前善意提醒」,別太為難沒戴安全帽之類
的「輕微」交通違規鄉親;許多員警發現也常以勸導取代開單,這在蘇大媽的眼中,員警
已達「違法瀆職」程度,這樣異於一般的看法,加上她總是當眾挑戰的態度,往往成為衝
突導火線。
不過有時公務人員對相關法令不求甚解, 甚至有衙門心態,就會讓他們口中的「刁民」
有機可趁,這時是否也該反思,蘇大媽提告這麼多件,難道每一件她都錯了嗎?固然法理
不外人情,握有一定權力能影響百姓權益的公務人員,既然蘇大媽言必稱「依法行政」,
那何嘗就一切依法行政,不要節外生枝落人口實。
雖許多民眾起鬨或怒斥蘇大媽譁眾取寵,還是有人嚴肅看待她的訴求,希望「小蝦米繼續
對抗大衙門」、用她的法律知識監督公務人員的怠惰推拖。部分網友因自身經歷認同蘇大
媽的說法,就是請求員警、檢察官、法官調查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時,經常遭拒,認為這方
面真的要改進。
https://udn.com/news/story/10701/4787320
心得:台南的公務員也真辛苦
不過好像很多機關都有這種人
平常工作忙不過來還要應付這些OO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