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0-09 20:04:00這是配合785修正的,這修正是針對785爭議第一點但通常打餅,基本上一定有很具體的事由才打得下不是長官單純看你工作做的好不好這種甲等或乙等考評水準考乙,自己要提出為何自己認為不該打乙更不用講,那個不能說出的甲等比例,根本就是大違憲考績甲等乙等是[比較值],不像考績丙等是[絕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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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0-10-09 20:23:00只是,大概很少人看得出來,這個釋憲對衝年金改革3釋憲打個比方,今天我任公務員,政府承諾我30年後給我60%退休金,然後,30年後,我要退了,政府說,我只能給你50%退休金而若同樣的勞工vs雇主,契約關係雇主一定輸,要履約雇主沒錢,就是形成債權而已反而,公務員 vs 國家雇主呢? 抱歉...國家說的算.....今天三釋憲給了政府空白大權,賴帳的大權,告到三級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