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大家好,今年有幸錄取交通行政高考(前10)
因為家庭因素不能離開雙北,
有幾個志願還在猶豫想請教版上各位先進,
以下是目前有考慮的幾個缺:
(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業務職掌:
(1)交通違規案件裁決書製發及罰鍰移送強制執行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業務職掌:
(1)交通違規陳述及行政訴訟相關業務。
(2)交通違規案件裁決書製發及罰鍰移送強制執行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交通部公路總局
業務職掌:
(1)辦理交通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業務職掌:
(1)辦理交通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業務職掌:
(1)辦理申訴案件、強制執行、欠費違規舉發及散落物收費案件等收費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業務職掌:
(1)辦理牌、駕照及其他公路監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台北市政府交通局
(1)交通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小弟知道加班在所難免,
只希望能夠有正常假日、工作氣氛良好,
希望版上各位先進能夠不吝賜教,感謝再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