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職位是代理
結果原本代理的職位,原本那位忽然過世了
所以職務忽然被消滅,被通知說做到今天為止
請問接下來還要免費去做義工辦理交接嗎?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21-01-21 20:30:00我的話是不會去啦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21-01-21 20:31:00看交情吧,如果單位很照顧他,留個情面也還好
作者:
newasus (我是蘿莉控我自豪)
2021-01-21 21:21:00機關沒叫他去的話就不用去了吧,頂多去收東西然後簡單講不過有另一個思維,去一趟好好把所有東西都交接好,省得之後一直打電話來問
作者:
ksxo (aa)
2021-01-21 22:23:00自己知道情況 有的沒事也住不遠 常跑來晃 就順便交接 還可以擺學長架子 不久後就有缺了 不過各單位狀況不同
作者:
sichi (希奇)
2021-01-21 22:27:001.不用 2.最好是消失職務就被消滅 找理由而已吧
作者:
kaichun (有病)
2021-01-21 23:21:00同樓上 找理由踢掉而已 最好人掛了缺也跟著掛
比較同意樓上 大部分機關都不會把全部的缺報出去 會控留部分職缺報內陞外補考試等等 約僱職代只要機關願意喬都可以繼續換缺做下去 看機關願不願意幫忙而已
作者: parappa (~第二人生~) 2021-01-21 23:28:00
看以後還想不想在這機關做職代啊
是職代原因留職停薪消滅了,除非機關願意再另簽新原因吧!
作者:
cue (感恩)
2021-01-22 07:14:00跟報到流程一樣,離職也有流程,至少完成流程不然人事承辦人怎麼結案?不過這是制度問題,為何不能有薪交接?何苦讓承辦為難承辦
作者:
Ommmm (summerday)
2021-01-22 09:09:00可以突然中止嗎?合約內容怎麼寫啊?這是非自願離職吧?非自願離職證明可以領失業救濟金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21-01-22 09:40:00
職代是代職不是代人 人死出缺也是要職代阿
作者:
fareen (堅持)
2021-01-22 09:48:00看交情
作者: ja01 (Gusse鵝) 2021-01-22 10:34:00
但
作者:
segio (初華)
2021-01-22 10:52:00非自願離職證明一般你叫機關出還是會出啦.至少我沒看有刁過
第一職代不適用勞基法 第二通常契約都會提到契約迄日「或」留停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 所以不是非自願性離職(契約寫好好)第三 定期契約有符合條件可以和不定期契約一樣申請失業給付 (條件請自已去翻就保險法)
作者: daniel3658 2021-01-22 11:10:00
職代不是做到期滿,或留職停薪人員提早復職為止嗎?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21-01-22 11:54:00都通知了就別自找麻煩突然想到上面說得沒錯呀,職務又沒死留停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也是針對留停那位被解雇,而不是職務的缺一起消失吧,要不然難道之前局長猝死的新聞中,以後該單位就永遠沒局長啦?
是因為留職停薪原因消失而離職 不是原PO說的職務消滅
其實我覺得這樣對職代很沒保障,只要當初代理的原由消失,就算還不到原本約定的期限,也必須馬上離職,而且也給沒有資遣費。
作者:
Neo0215 (Neo)
2021-01-22 22:36:00職代性質本來就這樣啊 要什麼保障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21-01-23 01:36:00如果有一個固定的預告期會比較好,不然有時候真的是隔天就突然請職代走人
作者:
Neo0215 (Neo)
2021-01-23 09:57:00如果申請復職 是可以預先知道 但人往生的話這也是沒辦法啊搞錯了 基本上留職停薪何時復職早就知道了啊
作者: CoolboxXD (預約未來) 2021-01-23 19:52:00
不交接...名聲就臭啦,而且看良心吧
作者:
loking (J)
2021-01-23 21:48:00留停原因消失,那是不是要請那個復職
作者:
ru88atgs (=^______^=)
2021-01-24 22:04:00我們單位也有同樣情況,一個月不到就用考試缺職代再把那個約僱請回來,所以還有意願做下去還是留個名聲吧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21-01-27 22:42:00死了遇缺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