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apoolu (asapoolu)
2021-02-25 19:53:00今天有個民眾拿了一疊申請資料給我們收發丟了就跑
資料上面寫著請轉交某A機關
某A機關跟我們是完全沒有關係的機關
是好像也可以幫他函轉給某A機關啦
只是被當成郵局用的感覺有些不愉快
請問各位先進
遇到這種狀況有甚麼好的處理建議嗎?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21-02-25 19:55:00覺得有住址就回復不受理,如果是法規有訂要函轉有管轄權機關的話再轉~
作者:
foone (請問甚麼)
2021-02-25 20:24:00當遺失物處理
看是什麼資料吧,有些市府單位會請公所代收打電話詢問那個機關是不是有這樣的情況.曾送申請書去區公所被拒收,但明明市府某辦公室請我就近送區公所,只好在打手機再跟辦公室確認,然後他們就用我的手機吵起來了 (???)
有地址的話 把它想辦法寄回去好嗎...你們一幫忙轉交 之後他們就會食髓知味 以後你就忙不完案件了
作者:
geneaven (geneaven)
2021-02-25 21:43:00地政還滿常有這種事的
作者:
sichi (希奇)
2021-02-25 22:07:00我會直接當做是對方不要的垃圾 不然就是送失物招領上面有對方地址的話 就寫無此人無郵票丟郵筒
作者:
DAEVA 2021-02-25 22:11:00那你幫他寄 節省他郵資 會不會有圖利罪問題??
作者:
ray0215 (OKOK It's good!)
2021-02-25 23:14:00有沒有這麼奴還要幫他寄
作者:
zark07222 (G G 大 大 der)
2021-02-26 01:49:00幫他寄,寄去總統府就好了
作者:
BLUEJN (step by step)
2021-02-26 09:41:00沒蓋收發章就當沒收到阿
送錯跟刻意丟給政府處理是兩回事後者不適用行政程序法,該退就退
作者: Alphaz (@@) 2021-02-26 14:46:00
幫他寄 以後好康道相報...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21-02-27 08:45:00當遺失物處理
除非法規有訂定可代收代寄的業務,否則幫民眾寄物品,我會檢舉圖利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2-27 22:26:00沒蓋收發當沒收到就好了啊
作者:
goshfju (Cola)
2021-03-01 07:56:00寄回去給他你幫他寄,算圖利喔,小心被銃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