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lftw (打破僵局突破現狀)
2021-03-13 18:24:46各位先進好:
以前一起受訓的同梯(105年普考及格,職稱為助理員)
今年3月放榜,考上地特三等,預計3月31日於原單位離職,
並於同日至新單位報到。
請問:
一、申請結婚補助及婚假的最佳時間點為何?
(他打算3月30日登記結婚,還是要建議他到新單位後,再登記結婚?)
A、3月31日至新單位報到後,當日即申請結婚補助及婚假。
B、在新單位通過實務訓練與基礎訓練,取得考試及格證書(合格實授)後,
再申請結婚補助及婚假。
C、取得薦任第6職等後,再申請結婚補助及婚假。
D、其他時間點。
二、因為是高一等級的考試,所以他應該得參加基礎訓練,
但是否可以申請縮短實務訓練?
希冀大家不吝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