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1)(2)(3)(4)等等複製自人事行政總處任用計畫表的「工作內容」資料:
一、高雄市經濟發展局
(1)全市公有市場收入核對彙整,統計已繳、未繳情況及編制統計報表。
(2)監控相關民生物資價格提報本府主計處,傳統市集節慶、每月固定品項之物價監測提報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及禁宰活禽調查彙整函送經濟部中區辦公室。
(3)辦理北門市場用地換約、繼承申請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ps.經查,經濟發展局全體編制 194人)
二、高雄市杉林區公所
(1)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ps.經查,杉林區公所全體編制 34人)
(ps.因上述列法較概括,故另從該所分層負責表 https://is.gd/8OJxFy
可模擬出具體的工作項目,以供大家推估)
想請益的角度是:懇請從工作的「難度」與「份量」來具體化地推估考試分發的新進人員
在這兩間機關可能的「每天」下班時刻「約略」(而非必然總是)各在幾點?
(例如假設其中一間是平均每天22:30下班?另一間是平均每天23:30下班?諸如此類,
這樣至少讓我了解兩者之間的工作輕重「差距量」是每天約略會相差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