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0858B 2021-04-25 20:15:142021年4月24日12:07
音樂老師遭上銬控濫權 警:治安要點依法盤查
音樂老師詹慧玲昨天遭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員警盤查,因拒絕回答、罵員警「很蠢」,被
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詹女怒批警察濫權,警方說,該區為治安要點,看見陌生臉孔,依
法盤查。
教授非洲鼓的音樂老師詹慧玲,今天在臉書發文「失去自由的9個小時」,她表示昨天搭
火車到中壢要教課,在後火車站旁喝奶茶、行走時被員警攔下,質問她是誰、從哪裡來、
有沒有帶證件等。
詹慧玲自認沒有任何必須回答的理由,於是拒絕回答,並表示要員警跟她去教室就能知道
她的身分,且雖然對方穿著警察制服、騎著警車,她仍有權利懷疑他不是真正的警察。
詹慧玲表示,員警當時拒絕跟她前往教室,繼續限制她的行動自由,她用手機錄影甚至遭
員警搶走手機,並施加暴力推打、拉扯、強制壓在地上等,造成她腿部手肘多處瘀青、擦
傷、脫皮。
詹慧玲說,她被3名男警上手銬,以現行犯身分送往派出所,限制她的自由並搜身盤查,
員警態度惡劣、暴躁不耐,甚至不幫她拿水,還要她「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詹慧玲說,她被絕對的不信任,毫無尊嚴可言,「台灣是警察國家嗎?這位員警的執法,
有符合比例原則嗎?合理嗎?」因為一名穿著警察制服的男人的騷擾與阻撓,她失去了9
個小時人身自由、身體受傷、尊嚴盡失、蒙受羞辱、無法工作、無法上課,檢察官則說還
要回去查證,她必須等待查證結果。
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表示,中壢區新興路一帶近來發生及查獲多起案件,被列為治安要點
加強巡邏地區,員警當時以委婉態度,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查證身分,
其實只要民眾配合提供資料,不要1分鐘即可完成,詹小姐卻要員警陪同她到其工作場所
,顯不合常理。
警方表示,當時因為看見詹小姐是陌生臉孔,才下車盤查,在查證過程中,詹小姐不配合
,並以「你很蠢」等言詞辱罵執勤員警,經多次勸導無效後,依妨害公務移送桃園地檢署
偵辦,本案引起社會大眾關注,警方內部會策進,以更委婉方式,有效維護社會治安,保
障鄉親生命財產安全。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104230221.aspx
20字以上心得︰音樂老師表示雖然對方穿著警察制服、騎著警車,她仍自認為有權懷疑他
是不是真正警察,直問警察有沒有帶證件。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公開表態,員警當時以委
婉態度,依法查證身分,其實只要民眾配合提供資料,不要1分鐘即可完成,詹小姐卻要
員警陪她到其工作場所,不合理
作者:
l0215e (小魚)
2021-04-25 20:29:00這是摘錄不是心得
作者:
DFGCE (泠彧)
2021-04-25 20:29:00中壢分局還敢護航啊 真的是一群XX
一開始請警察出示證件後,出示個身分證就沒事,硬要不配合,還在那邊唉唉叫,怪不得警察離職率爆炸高,一堆刁民
作者:
DFGCE (泠彧)
2021-04-25 20:43:00鴿子:不管我有沒有合法 你乖乖配合一分鐘就沒事啦
作者: qazws08 ([戲言]) 2021-04-25 21:00:00
警察依法盤查,人民依自由保障不配合盤查,所以修法廢掉巡檢的條例跟盤查勤務不就好了?人民不受盤查開心,警察免除外勤開心,還有一方更開心,三贏,還請諸公考慮一下
作者:
WRS (methinks)
2021-04-25 21:06:00不認錯 真的蠢上面也一群法盲
作者:
TsaoJJ (完全沒有畫面)
2021-04-25 21:07:00我是覺得警察沒有委婉
作者:
talenthun (我要當宇宙第一大善人)
2021-04-25 21:08:00警察又不只有掃黑還要掃黃啊,乖乖配合一下不就好了。
作者:
arcysaint (allensaint)
2021-04-25 21:11:00現在現職員警全面支持廢除巡邏、臨檢、盤查權限啊,就看以後誰受害吧
作者: qazws08 ([戲言]) 2021-04-25 21:44:00
135才有強暴脅迫要件,140沒有喔
作者:
cuper (觀念錯誤會害到人)
2021-04-25 22:09:00硬凹就很難看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4-25 22:17:00要依這麼嚴格的“合理懷疑”來做盤查標準也可以,幾乎9成都可以不用(不能)查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21-04-25 22:39:00違法盤查就承認,還把人家銬起來,鬧大了妨害自由就真的跑不掉看到陌生臉孔,絕對不是合理的盤查理由,轄區內那麼多人,警察都見過?
作者:
ILDUCK 2021-04-25 23:09:00支持警察只能待在派出所
作者:
repast (Simon)
2021-04-25 23:23:00笑死 原來這個版還是一堆法盲
作者:
ppt123 (xp)
2021-04-25 23:25:00坊間少數員警的法律素養低落侵害人權 警專時8成法律課睡覺
本案警察有"依法"盤查? 我以為公務員版會在乎依法辦事
作者:
ppt123 (xp)
2021-04-25 23:27:00懶警察們想刪盤查職責?那麼月薪也刪2萬要不要?少數爛警察自己在警校時不唸書打混 法律素養差 不虛心用功 反而牽拖不學"什麼才是真正合法的盤查"?真是丟公務界的臉!
贊成警察免除部分的工作(如盤查等) 也免除部分的薪水
支持警察只能待在派出所 然後薪水比照高普考公務員公務員被要求依法行事 本案警察卻可違法盤查?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4-26 06:44:00減工作減薪水合理啊,不要什麼都塞給警察做
作者:
cbakyle (...)
2021-04-26 07:02:00為何警察可以用密錄器拍民眾,民眾不能用手機拍警察?這不公平呀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4-26 07:08:00我們理性地來探討分析這件事情基本上根據目前流傳的影片和對話可以證明本案中,警察並未依法行政,執法過程依法無據,因此本案警察帶回留置依法不合在本案中,當事人(這女生)沒錯。但是話分兩頭,此案應只視為單純個案處理即可基於維護社會治安之需要,仍應支持警察有權盤查講白話一點,請警察以後盤查、臨檢放聰明一點要執法的時候,請記得起碼必須在形式上符合法規就算是做表面功夫也好,也要做啊!例如看到包包上有白色粉末狀物體,懷疑是毒品?或是看到包包上露出一截金屬狀物品,懷疑是槍械有合理懷疑之下,盤查就有在表面上能交代的理由這樣的盤查就是合法的『依法行政』
作者:
youngsam (è¦åŠ æ²¹è¦åŠ æ²¹)
2021-04-26 07:55:00沒有合理理由哪裡依法行政了?一堆法盲欸
作者:
airjade (飛天)
2021-04-26 07:55:00治安要點也不能違反法律,去翻翻警察職權行使法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4-26 08:05:00簡單講就是本案是女老師沒錯,警方違法。但這就是單純個案,不能因此而限縮警方執法權限日後警方如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仍得依法盤查其身分。
那條路是中壢後火車站出口那條 出入人口很多"沒看過" "神情緊張"就可以盤查 那我們這些會進出中壢
作者: haohaobobo 2021-04-26 08:35:00
警察亂盤查最後都不會有事的 不會被開除 也還能繼續領將近十萬元的薪水 反倒是自己要浪費時間 金錢走司法程序 所以真的不要省那一分鐘吧 這就是台灣領高薪警察的優勢 老百姓何苦為難自己 現實才是王道啊
後火站的人 經過時是不是要擔心被盤查話說 興國所警員可否在非轄區的新興路進行盤查?興國所警員 在非轄區以"沒看過 這我管區"為由盤查路人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4-26 09:00:00跨區執法在實務上挺常見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1-04-26 10:28:00被盤查有什麼好擔心的 你沒有被盤查過嗎?
反正遇到有牌流氓一定要記得絕對不要被激怒 錄影自保
作者:
GTRboy (GTRboy)
2021-04-26 12:24:00合理懷疑的程度太沒說服力...
合理懷疑不是警察一條三講了就算唷 上法院跟法官說吧
警察於此案執法似嫌過當,其回應上也很難說服民眾相信,執勤警員執行程序有瑕疵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21-04-26 15:01:00奇怪某些政蛆不是主張絕對的自由? 怎麼又在挺任意盤查的警察
作者:
goshfju (Cola)
2021-04-26 15:36:00警察有問題吧,這下完蛋嚕
作者:
needeng (abcd)
2021-04-26 15:45:00中壢後火車站 能認出陌生臉孔? 有那麼神?不就被惹怒 抒發情緒而已 把她銬回派出所 洩恨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21-04-26 18:31:00哇嗚 原來臺灣公務員還有那麼多是警察國家官僚思維?
警察濫權盤查遇到懂得維護權益的人質疑,因為拉不下臉只好硬幹了
只能說不少路上不起眼的大哥或小弟是懂得如何避免被警察合乎條件下盤查的,不過目色比較好的警察大概也不會白目去查,所以上面大大也不用強調法盲云云,因為現今這個社會氛圍所能提供防護網得靠自己來張上了
作者: enjoythegame (~書讀不完了#o#~) 2021-04-26 23:38:00
感覺刻意的,上次就報導警察故意跌倒抓人中壢並列南投警局,現在全台最有名了
作者:
umaga1 (QQ)
2021-04-27 02:48:00警職法的合理懷疑讓太多鴿子以為可以亂查警職法規定那麽多盤查要件 法條多是模糊不清什麼合理懷疑 行蹤可疑 在法庭上都被認為不符盤查理由=違法盤查最簡單交通違規攔查理由 一堆鴿子也不知道法源不就是最簡單的行政罰法只能說這絕對不會是最後一件
作者:
askker (askker)
2021-04-27 05:10:00難怪會有警察是有牌的黑道這種說法
作者: gacktmm7633 2021-04-27 06:27:00
遇到黑衣人龜縮,遇到烙單女性大外割 讚!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21-04-27 06:28:00警特好像部分沒有考刑訴???
作者: aoc3 (....) 2021-04-27 18:14:00
很好阿 盤查業務取消並且減薪 建議所有公務員比照辦理 業務變少的通通減 還有讀法律不用這麼暢秋 動不動就說人家法盲法條規定合理懷疑 看完大法官解釋可以理解什麼叫合理懷疑才有鬼勒 最後還是交給法官解釋說你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當人白痴嗎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21-04-27 21:48:00王兆鵬在"路檢盤查與人權"有對合理懷疑做說明中壢警案"以前沒見過妳"根本不能作為合理懷疑的理由作為公務員 對自己業務範圍內的法令深入了解很難嗎?C. Roxin說刑事訴訟法是國家憲法的地震儀警察執行刑事偵查連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懂也不遵守警察國家的幽靈還真的在臺灣的街頭遊蕩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21-04-27 22:46:00很意外在這裡也看得到相關文章,感謝張貼者!
作者:
WRS (methinks)
2021-04-27 23:43:00在這裡看到Roxin也算欣慰還有人記得刑事訴訟法
作者:
eno4022 (eno)
2021-04-28 00:39:00小心有些人在這裡釣魚,釣到又轉回八卦版
作者:
goshfju (Cola)
2021-04-28 03:50:00噓aoc3 那下次警察看到你 你啥事都沒做 他就懷疑你有問題把你上手銬 搜你身 看你要不要委婉個頭 看影片 根本是在耍流氓 而且我相信這已經是放對警察較有利的畫面了 就這麼誇張 沒放出來的不知道有多扯
作者:
nttc (夏天,快到囉~)
2021-04-30 08:57:00綠共執政,獨裁霸道,有樣學樣
作者: mimimaomao (這個嘴巴打得親切) 2021-04-30 10:59:00
法盲果然挺警察裡的老鼠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