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太太開車在新北,有台車條在車道上,因爲馬路是單線道就按了一下喇叭,對方不
理我就開逆向車道繞過去了,開著開著發現後面有台車猛對我閃遠光燈,停紅燈時那台車
的駕駛突然走下車對著我車窗拍照,等他拍完我才會意過來,原來我們都沒戴口罩......
打1999市民專線詢問,說要問轄區警局;打到警局,說要問衛生主管單位;打到衛生局,
說這種情形他們一般都會先勸導,但若是民眾檢舉,是否裁罰、罰一人或兩人要由承辦人
決定,但也建議我如果真的收到罰單務必要申訴,可是卻對能申訴的事由三緘其口......
想請版友幫忙集思廣義一下,這種情形下什麼樣的事由是承辦人會接受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