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再任銓敘審定一事

作者: heredity   2021-07-29 11:19:12
如題
去年通過四等考試再任公職,之前有5年其他特考銓敘4職等資歷。
合格實授後,提敘不成,只有拿回年休假。
這次合格實授後,銓敘審定委三本俸一級。
但跟我同期同等的同事銓敘完是委三本俸二級。
人事部門給的理由是:
未曾任職公務員的同梯,在試用期滿合格實授後依本機關的人事條例規定,晉一級。 而
我因曾任公務員,免予試用,直接合格實授(意即未經試用) 所以不能晉一級,而留原
級俸。
我們同事跟主管都覺得很誇張,曾任公職的年資沒給好處就算了,還讓我比初任的差。
就算是特別人事法規,這一看就違背平等原則吧?
主管學法的,他要我提行政訴訟,主打平等原則,我個人是覺得,會不會是法規解釋或適
用有誤?
請問有銓敘部承辦俸級審定的高手可以幫忙解答一下嗎?
下附 人事給我的法令依據。(ps 從這部令我還真看不出 哪裡說初任可晉一級,曾任不
行)
https://i.imgur.com/KmsuPjX.jpg
作者: ototodavid (ototo)   2021-07-29 11:27:00
作者: ihakkanet (健人就是腳勤)   2021-07-29 11:32:00
這就是白痴的地方 提本俸應該職等相當就能提才對不懂提本俸為何需要性質相近?
作者: starorion (星)   2021-07-29 12:17:00
你沒講你之前特考是什麼職系的,現在考上是什麼職系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21-07-29 12:22:00
免試用的三本一,需要試用的三本二,感覺很不合邏輯
作者: mike198 (mike)   2021-07-29 12:23:00
爽離就是要代價
作者: webberpopo (國王)   2021-07-29 12:56:00
三本二那個該不會也是回任吧......不然哪可能
作者: sleepcat612 (睡貓)   2021-07-29 12:58:00
資料備齊寫信去銓敘部部長信箱問,他們會回書函給你。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21-07-29 14:04:00
台端錄取關務特考,去年七月底報到,倘台端免試用期直接合格實授,當年應取得另予考績,惟不符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七條以年終考績晉級之要件。
作者: core168 (臨時工)   2021-07-29 15:33:00
樓上正解
作者: eno4022 (eno)   2021-07-29 16:17:00
憤而離職表示不滿
作者: eglaibls (我是普通人)   2021-07-29 16:25:00
國營簡章都出了 快去報名
作者: yiching13 (大雨淅瀝瀝)   2021-07-29 17:20:00
感覺你提供的資訊有問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7-29 18:48:00
不要只講看起來對自己不利的,卻沒講同事輸你的部分
作者: fhk701213 (星界紋章)   2021-07-29 18:49:00
關務特考公務員不用全年考績也能晉級 真好耶
作者: asmp   2021-07-29 19:29:00
關務的初任人員試用期間長達1年,才會有試用期滿合格實授晉敘1級的規定,至於原PO應該就依一般考績法的規定辦理。
作者: MarXXXX (der Abgrund)   2021-07-29 19:41:00
銓審函拿出來再說
作者: szuchi0912 (chi)   2021-07-29 20:01:00
如果你是拿到銓審函就差不多那樣囉!銓敘部法規很強,身分證一輸,你所有經歷都一清二楚,幾乎很少有誤
作者: heredity   2021-07-29 20:11:00
了解了 謝謝大家。相同條件下,我再任優於同條件同事的部分只有年休假,俸級輸他們只能怪運氣差 剛好錯過另考期間補充一下 其實表現差不多,試用期會縮短到半年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7-29 21:02:00
110年結束時,你同事在111年年初,"還可以升俸級"嗎??你說表現差不多,那試問你同事有"縮短試用期"嗎??
作者: heartily (超愛生的母蝦母魚)   2021-07-29 22:16:00
這函是指初任關務人員,原po初任適用之,惟前未做關務相關工作,自與該職務職責不相當,應有初任試用期,如有與職務相關即非初任,此函不適用之,並有相當提敘 , 淺見供參。
作者: asmp   2021-07-29 22:37:00
原PO應該在特考綁約期間屆滿前就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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