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建議你大概說一下你採購金額區間在哪邊
10萬以下大概還可以談,有公告上網契約就沒得談了
1.把請購文件拿出來對一下你的契約,有沒有不符合的地方
譬如人家要買沙發,你買了餐桌這類問題
2.採購品跟需求符合的話就沒有什麼好說的
送貨=>簽驗收=>做財產=> 結案付錢
需求單位覺得不高興還是什麼,請他簽出來講
電話什麼的都不用管他的,最忌諱就是這種私底下傳來傳去
揣摩上意啊~都不用,有問題就簽出來
採購買錯了~就自請處分,沒買錯就是你請購單位沒寫清楚
3.請購單位挑刺? 用什麼資格挑?
事情都已經搞成這樣了,東西載到門口 請購承辦叫出來看要怎麼放
不收就回去寫簽送長官,廠商請他去申訴啊~送存證信函來
你把你該做的都做好了,書面資料補齊,剩下就是請購單位的事了
4.就照著契約走,反正也不是什麼重要財物
你買的不是人家心裡要的,人家自己會想辦法去買(十萬以下小額)
買來是放辦公室還是放倉庫都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