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0/10/14~110/10/26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敍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
調任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任職期間考績(成)「含另予考績(成)」至少2分之1列甲等。
(四)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五)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等)及資訊應用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辦理人事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180號(本職缺係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人事室科員職缺
支援
背景:本人是綜合行政,因生崖規劃決定要轉人事,既然要轉職系,就有跳火坑的準備
所以心態上已調整,本身不怕苦(曾經支援專案到凌晨2點多沒有加班沒有補休)
問題:
1.此缺沒有限制人事行政職系為佳或是優先,是否綜合行政也可投?
(因為觀察彰化監獄也同時開缺,但是彰化那個缺有限制人事行政職系,
所以有點疑惑。)
2.上面是寫借調支援,所以短時間會回到基隆嗎?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