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有關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的疑問

作者: lanzong (嵐藍蒼)   2021-12-14 18:35:51
一、向各位前輩請益一下,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機關徵才項目中載明如下2點:
(一)官職等寫: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二)資格條件中: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獲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其他職系,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
二、疑問如下:
本身具備第2點的資格條件,那轉調過去之後,就算我在原機關只有委1的實授,
到新機關是至少從委3的俸點計算嗎?還是依舊只有從委1起算?
感謝賜教。
作者: woocream (台中小旋風)   2021-12-14 19:04:00
怎麼可能從三開始跳…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4 19:06:00
"權理"可往上算兩個職等,本俸不變,專加以權理最低階算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21-12-14 19:12:00
若幸運錄取並商調那到新機關的俸給將是本俸是委一、專業加給是委三,但前提是在第一階段資料篩選能否不被篩掉,進入第二階段面試、加油
作者: timidwei   2021-12-14 19:18:00
就權理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1-12-14 21:10:00
現在其實滿好判斷的 委一應該還沒過綁約 過綁約還委一代表委一三年全年考績以上沒一年乙 所以…你是找同一主管機關 才不受三年限制轉調?
作者: tonton2788 (餓就吃吧)   2021-12-14 22:36:00
借文問,如果是委三可以找委五的缺投看看嗎?還是如果資格寫實授就沒辦法投缺?謝謝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1-12-14 23:00:00
嗯 身障特考是有限轉但實質無限轉 至於你拿乙等的原因我們就現實面考量也許不是工作能力問題 但如果面試委員的問題是如果你請病假可能是常態 那 新工作會不會也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21-12-15 07:34:00
任用資格不知道符不符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5 09:03:00
給你個現實面,若機關不缺身障缺,你建議就省下郵資好了再者,委一連三乙,跳不上委二(敘薪一本跟二本差七階)稍為熟的人事大概都會質疑,畢竟再不濟,賞個甲等也是一種對一本的功德,但主管確聯這個功德都放不下,那毛也會問的卻連
作者: jiunn180 (jiunn180)   2021-12-15 09:52:00
功德!104身障特考至今只見過乙!所以還在委1仰望中~哈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5 20:41:00
樓上........你是不是該......先檢討為何連六??? ^_^
作者: jiunn180 (jiunn180)   2021-12-16 07:20:00
真的是該好好檢討,感謝您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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