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先去網路上搜尋過 但只找到之前109年地特的說明,
似乎是沒有高普考的相關說明。
該說明:
如有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如:因COVID-19【武漢肺炎】
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等),擬申請延期報到者,應於分配結果通
知送達之次日起5日內向用人機關(構)學校提出,用人機關(構)學校
應於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函復結果。經用人機關(構)學校准予延期
報到者,得於准予延期通知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報到,但經否准延期
報到者,應於否准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報到。
個人不才的解讀是,還是要以用人機關決定為主,如果否准延期,
只能放棄資格,或是硬著頭皮報到,只是大家都怕疫情,
用人機關也有可能無奈同意,或是否准延期大不了繼續用職代,
但畢竟隔離完大家心裡多少還是覺得毛毛的,尤其是現在O變種的傳染力這麼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