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昨天跟朋友A聊到,近來主管賞識A的工作能力,打算將A調至另一鄉鎮接任主管職,已向
主管表示無意願,但長官似乎想要硬派,另外A近期有輕度憂鬱傾向(去年底開始有去醫
院定期就醫及服藥)加上本身A家人也罹患疾病需就近照顧家庭,新調任的主管職離A家約
莫15-20公里,請問A可以如何救濟呢?
1、簽收派令,先到新機關任職申訴、再申訴。
2、在派令發之前,擅打職務報告檢附診斷證明,敘明本人無意願接任該主管職,拿職務
報告去掛號給人事單位簽核。
3、直接拒絕簽收派令,接受抗調懲處。
謝謝大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