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官載薑母鴨女回辦公室 涉詐公務車50元

作者: cjol (勤樸)   2022-03-18 06:55:03
警官載薑母鴨女回辦公室 涉詐公務車50元油料不起訴
聯合報 /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詐欺
台北市警局張姓警官,去年大年初二晚上吃薑母鴨,竟在初三凌晨「外帶」薑母鴨店老闆
的女兒回辦公室過夜,上午再開公務車親送返家。張男遭檢舉後倒台,從士林分局副分局
長職務,遭調往民防管制中心專員,警局依詐取油料罪嫌送辦;張男雖認罪,但檢方不認
為他貪圖僅50元油料費,給予不起訴處分。
張男擔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年多,去年大年初三值班,初二晚上到某家薑母鴨店用餐,2
021年2月14日凌晨0點31分,張男駕駛分局公務車,到文林路、德行西路口,載許薑母鴨
店老闆女兒M小姐(化名)返回分局辦公室,監視器畫面開下張男帶著M小姐進入辦公室,
當天上午11點10分,再次開公務車,載她回到北投住處。
全案遭人檢舉後,督察組、督察室展開調查,發現已婚警官,在值班時間開公務車載與公
務無關女性友人回辦公室過夜,又開公務車送回家,記過2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2021年3
月8日調往北市警局民防管制中心專員。
張男涉嫌以上開方式,把公務車作為私人交通工具使用,計算行車里程消耗油料費,涉嫌
詐取油料50元,遭北市警局依照刑法134條瀆職罪章及刑法339條2項,公務員假借職務上
機會詐欺得利罪嫌送辦。張男多次出庭,他坦承犯行,確實把公務車不當作為私人用途,
但辯稱沒有意圖詐欺得利。
士林地檢署認為,張男和蘇姓司機各有1把公務車鑰匙,張男有使用公務車權限,且不需
經過他人核准,開公務車過程中,沒有用公務加油卡加油,難認有對士林分局或加油站員
工施用詐術,縱使張男使用公務車代步,而取得車輛或油料利益,但沒有施用詐術證據,
難以用詐欺罪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士林分局行政組承辦2021年2月車輛油脂費核銷,最後是江姓副分局長核
可此業務,難認張男有違背任務的背信犯行。再者,張男平常在轄區派出所督勤時,多次
沒有在「員警出入登記簿」填載出入記錄,不能因未如實填寫用車或出入登記等資料,就
認定涉嫌詐欺。
檢察官認定,張男違反規定使用公務車,僅相當取得約50元油料,實在難認他有貪圖微小
利益的主觀犯意;50元油料因不具不法所有意圖,不構成竊盜罪,使用公務車所獲得免付
油料利益,應屬民事求償,與刑責無涉。
檢察官痛批,張男身為警分局副分局長「不知潔身自處以爲同仁模範」竟在值班時間,使
用公務車接送與公務無關的女性友人,往返辦公場所及女性友人住處,雖已違反機關內部
人員進出、公務車輛使用管考措施,但此行為不符詐欺、背信、竊盜罪嫌的構成要件,全
案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https://reurl.cc/yQj4RD
心得
還好是遇到好的檢察官
真的有幾十元就會追到底的
沒有貫徹微罪不舉跟刑法謙抑
另外行政責任沒說可免...
記過2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以後公務員還是開自用車比較好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22-03-18 07:25:00
一封通知的掛號費應該就超過50元了台灣抓小的厲害,大的.....不好說
作者: deign (俯允)   2022-03-18 07:36:00
想起貪2000多元,被判刑4年的的少將,逼哀的呆丸司法!連經過層層篩選的公務員都不相信司法了,何況是一般人出了800多號的解釋文,只會自圓其說
作者: NTUHandsome (萬年考生唯我獨尊)   2022-03-18 08:02:00
帶人回警局爽難怪被檢舉
作者: ntuabcd01 (fufu4ni)   2022-03-18 08:23:00
一開始看成薑母、鴨女,想說這什麼東西XD
作者: Lorry119 (Lor(╯з╰))   2022-03-18 08:30:00
吃完薑母鴨還外帶,吹得過嗎?
作者: chouwang68 (張子房)   2022-03-18 08:56:00
好了啦,都被拔掉了就放過人家吧。就「只是」開公務車吃薑母鴨,吃完「順道」做個為民服務帶友人參訪警局「而已」。什麼?你說為什麼隔天才送回去?這要問當事人才會知道喔,QQ
作者: za755029 (Q______Q)   2022-03-18 09:10:00
薑母鴨女是新的名詞嗎
作者: swilly0906 (史威利哥哥)   2022-03-18 09:27:00
我覺得那個被判4年的少將才是可憐 他的2k還不是放他口袋 自己根本沒爽到
作者: justice67 (11.9到日本東北,函館)   2022-03-18 10:33:00
全台那麼多公務員,會把自己搞到移送法辦的絕對在操守上有嚴重瑕疵,只是未必構成犯罪
作者: likeilike (高壯運動)   2022-03-18 10:41:00
檢舉的人真的有病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22-03-18 10:49:00
哈哈果然有像樓上檢討檢舉人的。難怪公務員被人瞧不起,連基本的操守都做不到。
作者: Neo0215 (Neo)   2022-03-18 11:58:00
這被檢舉應該的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2-03-18 12:50:00
你各位公務員啊,不用尻就可以直接進入聖人模式了啊
作者: kbhiter (唷阿阿)   2022-03-18 12:59:00
高官都用公務車跑私人行程 黨造勢都沒事,警察還要出來交通管制
作者: aguey (aguey)   2022-03-18 13:03:00
薑母鴨吃一吃,順便外帶女,回辦公室~公事辦公室辦這薑母鴨太上火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2-03-18 13:40:00
[新聞]蔡英文搭專機跑私人行程未付油錢?總統府:處理標準都比照馬英九不就是50元,來,我付就沒問題了吧!給你啊 (丟
作者: griswold (窘境)   2022-03-18 16:42:00
就公務車私用,涉及行政責任問題,移送這個實在有夠低能的
作者: orzkng2007 (不要起爭議啦)   2022-03-18 17:34:00
可能與人結怨才被捅?
作者: ccusup (123)   2022-03-18 18:40:00
帶朋友坐電梯到辦公室,會不會變詐取電費啊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22-03-18 18:58:00
移送刑事真的有病,內部自己處理叫他還錢然後懲處不就好了,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artisi (請輸入使用者代號)   2022-03-18 19:03:00
感覺就機關某盲腸部門缺業績當績效方便打考績用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2-03-18 19:18:00
應該是得罪誰了,故意要捅他。
作者: dearnce (囂張沒落魄的久)   2022-03-18 21:32:00
有在辦公室 啪啪啪嗎?
作者: yacoolgirl (不一定是girl)   2022-03-18 22:27:00
要桶公務員真簡單
作者: UWC (UWC)   2022-03-18 22:37:00
警界這種官一定不少,一定是太機車
作者: Flitz (費爾)   2022-03-19 01:05:00
看不起公務員不缺這點理由啦xD
作者: hamel (優遊山林)   2022-03-19 01:50:00
公器私用貪污不用判刑,真爽,連小錢公務車都貪,大錢還用說嗎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2-03-19 01:56:00
勞工各種從公司裝水 手機充飽帶回家的各種輕微偷竊行為,肯定也會偷大的,麻煩一定要抓去關
作者: an123456781   2022-03-19 14:08:00
辦這個浪費行政資源
作者: cue (感恩)   2022-03-19 19:04:00
最好只有50元,車不用錢?租i rent也要1000元以上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22-03-19 22:40:00
拿勞工來比之前,先了解一下刑法要保護的法益好嗎?況且你確定在鴻海台積做一樣的事,郭先生張先生沒意見?(公司治理懂? )雖然是小錢,偷一百元也是偷,犯法還不要臉扯怎麼不抓別人。在基層貪小,往高位越貪越大。這種人通常還會害到基層管公務車的承辦,變成是管理不善或默許長官行為。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2-03-19 22:55:00
問怎麼不抓別人有什麼錯,又不是主張不法之平等要求別人沒被罰我也不能罰。貪小必貪大,不就你的理論嗎
作者: weijacky5168 (weijacky5168)   2022-03-20 08:52:00
照這樣的邏輯,幾乎全台灣的公務人員都可以抓去關了。午休時間,拿公家電腦上網看東西看股票,也可以被認為是把機關當網咖使用,貪圖每小時40元的網咖費用;手機充電貪圖公家電費....要搞人的話,一堆例子舉不完。
作者: Frobel (幼稚教育之父)   2022-03-20 11:55:00
牛肉麵幾千元可以打統編,50元車前往死裡打
作者: carefri (麗文)   2022-03-20 12:11:00
貪2000多元可以拔掉將軍判4年多,厲害了我的國小彎彎司法
作者: aguey (aguey)   2022-03-21 07:07:00
怎專注在50塊?把外人帶回辦公室過夜合理?
作者: Frobel (幼稚教育之父)   2022-03-21 07:33:00
我知道有人帶進總統府辦公室的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2-03-21 09:20:00
害蔡英文公文都黏黏的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22-03-22 23:05:00
貪污的都抓都批判壓,不過吼有些走私變超買的事情抓不了也是沒辦法拉。公務就公用,不是白癡大概不會去挑戰這個道理。太超過讓別人看不下去檢舉,被檢舉自己不要臉就敢做敢當。有些事情不是做了沒被發現就積非成事變成對,那是人家給你臉,給你面子不揭發,比方說加班費小偷。如果邏輯死掉到對於哪些事情是貪污不可以做有疑問,可以請示一下長官,你可以問中午可否用公務電腦處理私事,再問一下可否用公務車接送女友,或載回來辦公室辦事。為非作歹還想合理化,只會該該叫警察怎麼不抓別人違規,明明自己也是違規。然後今天有個新聞是私人公司裝水回家被僱主告了,可以去看一下。公門有很多認真廉潔奉獻的人,卻被老鼠屎拖累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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