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22-03-27 21:41:02正常情況應該是
1.承辦確定履約完成
2.承辦簽派主驗。
3.主驗去驗收
然後主驗不可能是承辦,所以你不會被逼蓋驗收。
現在是不是第一關都沒過?
如果是,你要簽呈主張他們還有東西沒完成而且通知對方並且開始計算逾期。
如果老大跟廠商有談好要怎麼改,
fine,老大就代表機關意思了,
那叫契約變更,照程序雙方合意並且要有書面佐證。
而且理由最好在原本契約規範裡,
新冠非雙方責任一般是可以的。
我比較好奇你的長官到底要你簽甚麼? @@
如果只是要簽派主驗,你要了解是不是要先走完契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