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電子報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地院許姓男操作員,被控未請假即擅離職守、不實加班、曠
職等多項違失,還威脅移除資訊系統,對新北地院資訊安全推動造成極大威脅,經法院報請
高等法院將他移送懲戒,目前審理中;懲戒法院認為許男違失情節重大,先將他裁定停職;
可抗告。
新北地院調查,該院許姓男操作員從2020年9月至2022年2月間,有不實到勤、不實加班的電
磁紀錄、虛偽請假等情事,涉嫌詐欺等違法失職行為,且情節重大,對新北地院資訊安全已
造成極大威脅,而報請高等法院函送懲戒法院予以懲戒,並先將他停職處分。
新北地院列出許男8項違失行為,包括:一、威脅將移除資訊系統;二、刪除主機密碼檔資
料;三、知悉被調查後隨即刪除其於Google行事曆上的休假證據;四、無權限卻多次進出
該院板橋院區資訊室;五、查詢他人公務e-mail供作私人使用;六、對於所分配業務常有無
法配合情形;七、繼續留任資訊室將有難以評估的風險;八、有曠職等違失行為。
懲戒法院調查認定,許男確有違失行為且情節重大,例如,製造不實到勤及加班電碰紀錄,
另有未請假而擅離職守行為,而於今年2月在新北地院政風室訪談時承認曠職4天半,共繳回
俸給新台幣6400元,並就此事向新北地檢署自首。此外,許男負責法院資訊系統且與資資訊
安全關係密切,任何侵害舉動將造成公務秩序造成重大損害和影響。
懲戒法院綜合認為,審酌許男違失行為的情節情、對公務機密及資訊觀念淡薄,並有「以私
害公」行為,其涉案情節重大,故裁定先予停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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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各種業務幾乎都e化的時代,公務機關資訊人員如果素質差或品德操守不好,蠻可怕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