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查了一些法規有看到
服務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係對
公務員個人所加之限制。若其親屬經營商業,依司法院
院解字第 3812 號解釋:「公務員之父兄經營商業,如係
以自己之名義為自己之計算而為之者,雖公務員與之同
居或共財,亦非公務員經營商業」之意旨,自屬法所不禁。該省(係指臺灣省)政府所呈公務員於辦公時間外
協助其配偶經營商業,其商業既非公務員本身所經營,
且係於辦公時間外為之協助,與服務法第 13 條之規定
尚無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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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代表幫家人經營的事業一起工作幫忙不會違反兼職規定呢?
1.家人擺攤,公務員去幫忙煮麵
2.家人從網路接case,公務員幫忙寫程式
負責人都是家人,公務員本身都是幫忙工作,不掛名,不領薪水
這樣會有違反規定嗎?
作者:
akizut (阿庭)
2022-09-16 10:43:00在家幫忙寫程式,誰會知道是你寫的,反正錢是家人在收
我認為沒有吧? 如果這也禁止 這樣代表公務員不能幫家人做事 太慘了吧...
寫程式 送貨 教課 賣保險 房仲 賺錢都掛家人人頭 要不要”仔細” 抓跟”認定”而已不過公務員真的很普 哥技師被動收入50 加正職年110了還可以合法兼職
作者:
talenthun (我要當宇宙第一大善人)
2022-09-16 12:19:00你是不是想檢舉討厭的同事?
誰租牌 合法受聘好嗎不過也沒有公務員上班時間滑ptt嚴重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22-09-16 12:59:00
1.沒違法 2.抓不到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2-09-16 15:43:00問就是有辱公務人員尊嚴
胡相國口諭 劉伯溫身為朝廷伯爵,竟為街邊叫賣之流,壞法亂俗,即刻撤攤回府。焚毀贓物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為妙)
2022-09-16 16:45:00我都幫朋友的小孩輔導功課朋友偶爾會給我一些回報,科科
作者: patri0052 (patrick ) 2022-09-16 16:57:00
你幫家人工作有沒有收費?不給錢不算嫖啊
作者:
jjer (CCC~)
2022-09-16 18:31:00牌不可能租,現在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系統內都會登錄有案,只要一租,基本上就會自動勾稽到了
作者:
en90508 (EN)
2022-09-16 21:37:001他人名義為他人計算就沒事了啊!2你不說誰知道?
作者:
mm373733 (takeit)
2022-09-16 22:36:00這不是腦筋轉一下就知道了嗎
作者:
goshfju (Cola)
2022-09-17 02:23:00有人眼紅就會整天酸你,基本上不用理他就好解釋再多,也是對牛彈琴
作者:
lolicone (∥○△○∥)
2022-09-17 07:35:00沒吧 除非公司掛你的名字
作者:
eno4022 (eno)
2022-09-17 11:41:00不要拿錢都沒事,被抓到就....有時候國稅局查得到,因為付錢那邊的有留付錢給你的紀錄
不領錢就沒事,至於錢嘛,那只是家人的一點心意啦!不要有轉帳紀錄咩借牌不行,會被查到喔你上來問不知道是想檢舉同事還是你太誠實
作者:
ksxo (aa)
2022-09-19 21:34:00我同事就這樣 當然要張揚啊 就是喜歡幫家人賺錢讓大家眼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