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地方政府留才攬才 考試院修正配置準則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1日電)為因應縣市政府用人實務所需,增加專員與技正配置數
額,考試院會通過修正配置準則,鬆綁配置專員、技正空間,優化攬才留才條件。考試院
長黃榮村表示,待行政院組織改造完成後,還要進行第二階段通盤檢討。
考試院上午舉行院會,會後透過新聞稿指出,院會通過「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
準則」修正草案,刪除縣市政府及所屬一級機關最高職等為薦任第8職等的非主管職稱其
員額配置限制;同時將縣市政府委任官等配置比率的下限修正為25%。近日函請行政院同
意會銜後,就可發布施行。
考試院長黃榮村表示,這次基於縣市政府人力結構調整後的用人迫切需求,先鬆綁配置準
則部分規範,有效協助縣市政府攬才留才。
黃榮村說,近年各機關對部分職務員額配置多有修正意見,且部分機關名稱或層級也須待
行政院組織改造的修法結果再配合修正,因此未來配置準則仍有通盤檢討必要,應待行政
院組織改造完成後,再進行第二階段通盤檢討。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過去縣市政府向來以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的
科員、技士等,作為其業務主要承辦人力;薦任第8職等的專員、技正等則屬於核稿性職
務、或為科長的調節性職務。
劉建忻說,為避免排擠承辦人力,配置準則第8條第2項規定,限制專員等職稱的員額配置
,不得高於科員等職稱員額的8.5%。在107年縣市政府及所屬一級機關科長層級的主管職
務列等調升後,專員等職稱已轉變為肩負重要專案的承辦人力,規定與實務運作產生落差
。
劉建忻表示,由於直轄市政府多設有一、二級所屬機關,其陞遷管道較為暢通,導致同為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到縣市者在升遷發展較為不利。因此歷來縣市政府
多有反映直轄市政府對其人才產生磁吸效應,盼能增加專員等職稱的員額配置,以利其攬
才留才。
劉建忻指出,另考量縣市政府總員額未能增加時,可能因委任官等的比率限制,導致其得
以調整的員額有限,這次同時修正配置準則,將縣市政府適用的委任官等比率下限,由
30%下修為25%。兩項規定鬆綁後,縣市政府配置專員、技正的空間得以擴大,優化其攬才
留才的條件。(編輯:郭無患)1110811
來源: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08110129.aspx
自107年調升縣市政府科長的職務列等後,預計又一波調升職務列等,
待在縣市政府的升官機會來了,至於什麼時候會通過,讓我們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