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公務員保障了育嬰留停回去還是有工作
但這根本就一點也不友善的制度
3年前申請育嬰留停才知道「育嬰假=被離職」
育嬰留停津貼只有本俸的6成薪
而且當時更傻眼的是領了育嬰留停津貼,只有父母兩人都設籍在台北市1年才能再領政府
補助的育兒津貼2500,因為當時中央的補助跟育嬰留停補助不能同時領,根本傻眼...
記得當年是12/2開始請育嬰假的,結果育嬰留停津貼領到隔年6/1,但6月份區公所告知政
府補助的2500還不能領,因為我6月份有領到育嬰留停津貼1天...哈哈哈哈哈哈!當時對
政府
的補助方式真的失望透頂...
結果隔了2年中央政府要選舉才把這些瞎爆的政策改善了許多
當時因為年底開始請,沒遇到國旅補助的問題
結果今年第二胎年中開始請育嬰留停
年初懷孕期間根本也不會去想國旅補助的事
到了年底才想說要把剩下的國旅補助處理掉
結果才發現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刷的卡
根本不能使用國旅補助
哈哈哈哈哈哈
對不起,我又忘了「育嬰假=被離職」
不過國旅補助不是已經不受休假限制了嗎
國旅補助不是拿公務員的不休假加班費,要公務員去使用,為了振興國內觀光、消費嗎
結果因為生育小孩
在請育嬰留停期間竟然是不能使用國旅補助
真的也是讓我大傻眼啊...
真的難怪臺灣生育率這麼低
政府單位的補助都這麼差了
何況民間企業...
看看國外育嬰的補助、休假天數
臺灣的育嬰假根本......唉
抱歉,讓大家看我的抱怨文
不過也是想提醒有意要請育嬰留停的朋友
請之前各種規定要一定要先弄清楚
因為「育嬰假=被離職」
它真的不是假!